人大常委会调研报告:基层筹资和建设保障房压力很大
康怡
2010-10-26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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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康怡 10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专题调研组关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调研报告,报告显示:到今年8月底,中央财政年初安排的692亿元和追加安排的100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已全部下达;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开工410万套,占计划的70%;农村危房改造已开工68万户,占计划的56%。 

此次调研从今年5月开始,一直持续到9月结束。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农业农村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成立四个调研组,分别对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教育和卫生等民生工程、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农田水利建设等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开展了跟踪调研。 

调研结果显示,总的看,近两年实施的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在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有效组织和有力推动下,建设情况总体较好,在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报告也发现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在实施中也存在着一些的困难和问题。 

报告提出,有些项目建设规划仍不够严谨。有些地方制订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对居民保障需求缺乏准确的调查统计,简单地根据中央补助资金数额编制建设规划,造成规划和实际需求不一致;有些地方制订的规划只有建设总规模和资金总需求,对各级政府承担的资金数额和比例等没有明确要求,导致规划难以有效实施;有的项目因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使居民迟迟不能入住;个别地方将保障性住房建在城市郊区,缺少教育、医疗、交通等设施,给居民的工作、生活、出行带来不便。 

此次调研还发现,有些项目安排仍比较分散。虽然中央财政安排了大量公共投资,但由于建设项目安排过多,所需资金与实际投入仍存在较大差距。今年中央财政提高了对地方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补助标准,但每套住房平均也只有2.37万元,相当于投资额的30%左右,许多省级财政补助数额又比较少,筹资和建设责任主要落在市、县、区政府身上,基层政府普遍反映压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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