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小摊贩“人性化管理”的探索(3)
经济观察网:您觉得以重庆目前的形式来看,重庆还需要整体上在哪些方面积极作为,才能长久的完善和执行城市秩序管理呢?
郭汝齐:就城市秩序的管理者而言,我们应该针对现有的缺失来进行针对性作为。一方面是体制的漏洞,从中央到地方都没有一个明确的体制建立,相关单位往往是各级地方政府根据自身需要而设立,可以说它是在正常体制外的一个行政执法队伍。另一方面,有关的法律体系非常不完善。迄今为止,还没有一部城管执法的特别法律。省级人大有地方立法权,但还没有一个省就目前的城市秩序管理的执法出台相关法律。
因此,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是缺失的。在这次住房建设部的“三定”方案中,已经明确写出各地地方政府、各级城市政府对城市管理确立城市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由于没有先例,从列入人大立法规划,到最终制定出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重庆来说最快的也还需要3-5年时间。体制的建立、身份的定位、法律的制定以及这只队伍素质的提高,只有通过这些方面的共同努力,城管的形象才能得以重新塑造,城市秩序的管理执法工作才能长治久安。
陈泯:为了提高城管人员素质,我们将加强对城管队员的监督,准备将那些不合格的人员从队伍中淘汰。过去,各区将城管责任交付给各街道,街道没有公共财力支撑,为了降低成本,就聘请一些临时工穿着服装前去执法。这类人未经过正规培训,没经过法律知识教育,自然执法效果就得不到保证。比如去年重庆发生的7·30事件,它恰恰就是临时招聘工的所作所为。
为了杜绝这种情况,我们将规范城管的身份,通过计算机管理人员,用责任追究的形式确保不再出事。衡量城管队员的合格与否,我们有这样几条标准。首先必须确立身份上的要求,对此政府已有218号令,确定了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人员,不能是临时聘用人员。第二,我们的城管必须经过两种法律基础知识的考试,一种是法制办的普通基础法律知识考试,另一种是为城管特意制定的市政执法专业法律法规考试。通过这两证才能有上岗资格。第三是必须要经过两年一次的轮训,将从文明执法、执法技巧、执法程序等方面进行培训。反之,如果有不文明的行为,而造成负面影响的,则会给予一定处分,屡教不改则以除队论处:通过这些方式来规范城管队伍。
经济观察网:您如何看待温州出现的“摊贩公司”现象?
郭汝齐:我认为它是城市管理的一种探索和尝试方式。作为政府管理者,自己的人手管理有限,不可能无限地承担那种公共成本,这种情况下,借助民间的力量,成立一家公司对那些摊贩进行一种规范的管理,提供一种统一的服务方式,只要政府不是在以谋取利益为主体,这一方式是可行的。
这是对社会公共服务的一种帮助,自然就需要被服务者缴纳一定的费用。但这个费用需要一定的监管。如果收费太高,则成为一种垄断,垄断政府和城市的资源,这显然是与其目的背道而驰的。去年出现在重庆和三亚等地出租车罢运事件,正是由于公司收费太高,以致司机们承受不起,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警醒。反过来,如果对于这种民间公司进行了相应的规范,保证了收取服务费用的合理性,则不失为一种双赢的举动。

- · “荤段子”要用480个会来讨伐? | 2009-08-11
- · 广州日报:重庆多名亿万富翁涉黑被捕 | 2009-08-10
- · 重庆强降雨致154万人受灾10人死亡 | 2009-08-06
- · 重庆暴雨致15区县90万人受灾4人死亡 | 2009-08-05
- · 城管副中队长撞死人4年后升任中队长 | 2009-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