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大医院学生行医治死教授案今二审(2)
双方各执一词
据人民网报道,死者家属王建国认为医院存在“非法行医”行为。11月4日王建国表示,对于“非法行医”其有三条证据:1,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已经查证于峥嵘、段鸿洲和肖建涛为违法行医;2,在卫生部网上可以查证这三位在校生的医生注册时间均在2006年1月31日之后;3,在熊教授病历上这三位违法行医者进行的医疗活动没有执业医生签字。
王建国表示,一审结果整体来讲是公正的。他表示,对于法院认定妻子惨死的责任在医院表示满意;但对于一审判决书中并未列明医院非法行医、病例作假等已由北京市卫生监督所认定的情况,表示不满。
而据新京报报道,11月4日,北大第一医院书面回应称该院不存在“非法行医”的情况。院方认为,在上级医师签字规定上,医师执行确实有不严格之处,但所有住院医师都没有非法行医的行为。至于本事件抢救手段的使用,在学界尚存在争议。
院方表示,报道中提到的“住院医师刘希高未请示上级医师而擅自开具处方的行为”确实违规,正进行批评教育。医院将承担多少责任,院方将等待终审判决。
但院方也表示,为熊卓为施行手术的主治大夫李淳德是注册医师。而于峥嵘、段鸿州、肖建涛也均是住院医师,能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从事一些医疗活动。
其中,于峥嵘于2005年12月6日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他的《医师执业证书》是在2006年5月25日下发,但这并非于峥嵘本人原因。根据有关文件,非本人原因导致未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前,在其受聘单位和工作时间内的执业活动不属于非法行医。肖建涛当时是心外科主治医师,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段鸿洲2005年7月拿到了学士学位,当时其上级医师确实没有履行签字的程序,而导致患者家属从病例判断段鸿洲非法行医。
据新京报报道,被死者家属指认当时非法行医的当事人之一于峥嵘表示,他没有任何过错,“参加一个考试,合格发两个本,《医师执业证书》晚于《医师资格证书》发到手中也不是我造成的。”他感觉“我挺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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