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启动土地指标跨区流转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汪言安 今日,本网记者从安徽省国土厅获悉,《安徽省建设用地置换指标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于5月17日正式下发,根据规定内容设置,安徽省将对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实行建库管理,这也意味着安徽省土地指标实行跨区流转正式启动。
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人士介绍,在这份暂行规定中,有专门的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皖江示范区)的用地规定:省国土资源厅在验收确认置换指标时,统筹10%的指标纳入省级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储备库,实行统一管理,在皖江示范区内有偿调剂使用;皖江示范区内的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可以跨市、县(市)有偿流转使用。
今年,国务院正式批复了《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皖江示范区作为首个获批的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项目投资强度高,用地需求呈刚性增长。而据统计,今年安徽省建设用地缺口达20多万亩,“此次新规定的实施,将大大保障皖江示范区的建设用地。”上述安徽国土厅人士说。
相关新闻
- 皖江示范区9市将建区域一体化社保体系 2010-05-14
- 皖将对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药品统一配送 2010-05-13
- 安徽20条价格新政服务皖江城市带建设 2010-05-13
- 安徽蔬菜歉收 白菜价直逼肉价 2010-05-05
- 安徽44条税收新政为皖江城市带“减负” 2010-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