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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对“囤地”、“捂盘”房地产商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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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
2010-02-09
欧阳晓红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欧阳晓红  对存在“囤地”、“捂盘”行为的房地产企业,中国工商银行(下称工行)不再发放新增贷款并收回已发放贷款。 

2月8日,记者从工行2010年工作会议上获悉上述消息。据悉,该行今年的信贷投放思路是,合理掌握信贷投放总量和节奏,主动防范信贷风险,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以信贷杠杆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工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该行将合理均衡地增加信贷投放,从1月份的信贷投放情况看,人民币各项贷款较上年末增加约1100亿元,增长平稳适度。在信贷投向上,工行根据有保有控的原则,做到“六个重点支持”和“三个严格控制”。 

其中“六个重点支持”一是重点支持在建、续建以及已签约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国家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二是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支持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绿色产业,引导信贷资源有序进入环境友好型行业,继续提高这些重点发展领域的信贷比重;三是重点支持小企业发展和贸易融资需求;确保小企业贷款增长率高于全行贷款增幅、贷款增量高于去年水平,同时继续加大贸易融资对一般流动资金贷款的替代力度; 

四是重点支持居民合理消费需求,开发适合居民家庭特点的消费信贷产品,着力支持居民首套自住型住房消费;五是以国家区域发展规划为指引,重点支持战略区域发展,提高中西部、东北和重点县域信贷比重,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六是综合利用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内保外贷、结构性融资、买方信贷等产品,重点支持我国企业“走出去”,支持大型企业境外并购、海外能源基地和承包工程建设。 

而“三个严格控制”则指工行严控对国家重点项目以外的新上项目的信贷投入;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贷款,对于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和项目一律不予信贷支持;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贷款。  

值得一提的是,与此同时,工商银行将严把新增贷款质量关,突出加强潜在风险防控,确保信贷资产质量稳定。对于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储备贷款继续实行名单制严格管理。对于房地产贷款,工商银行将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准入名单制管理和贷款发放条件,严禁对项目资本金不足、“四证”不齐的房地产企业或项目发放贷款,对存在“囤地”、“捂盘”行为的房地产企业不再发放新增贷款并收回已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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