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泰重疾险老保单按新规巨额理赔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欧阳晓红 8月9日,华泰人寿将20万元巨额赔款交到一位罹患白血病的被保险人王女士手中,这是在8月1日新版重疾险规范正式实施后由于重大疾病老产品应用新规范而发生的首宗巨额理赔案。
早在重疾险新标准刚刚出台之际,各家保险公司就相继做出反应,对新版重疾险与之前投保的老保单的差别问题上做出了承诺和说明,除给予直接升级者外,普遍表示一旦发生理赔,公司将遵照有利于客户的原则进行赔付。8月1日起,新的重疾险规范开始正式实施,所有不合规范的老重疾产品将不再允许销售,由此一度被各界所关注的重疾险“保死不保生”的话题也将彻底成为历史。
尽管如此,当真正发生理赔案件时各家保险公司所将采取的真实做法仍然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被保险人王女士出险后在较短的时间内即通过正常理赔程序顺利领取到华泰人寿2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正是用事实为新版重疾险规范的应用提供了范例。
据悉,这是华泰人寿首例旧款重大疾病险合同应用新版大病定义规范而审核完结的理赔案。
华泰人寿保险公司客服部总监张明红介绍,被保险人王女士于2007年3月22日在北京购买了华泰人寿福佑安康附加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20万元。2007年6月28日,王女士发现头晕,去医院检查后确诊为患上了白血病,华泰人寿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得知情况后奔赴王女士家了解情况并协助其家人开始了理赔申请程序。华泰人寿的客服人员接到报案后也随即赶往王女士家进行调查和慰问。根据王女士的病情,并不完全符合旧款重疾险中“已广泛扩散”的赔付条件,但已符合新款重疾险的赔付标准,华泰人寿依照“最惠原则”,于8月7日,经过正常的理赔调查程序之后华泰人寿做出了给予全额赔付的决定。
8月9日,华泰人寿北京分公司助理总经理王浩然带领公司客服部相关人员向李女士一家送上了20万元保险金,由此完成了华泰人寿全国首例旧款重大疾病险应用新版规范进行理赔的案例。
不过,据悉,此事件能够得到顺利理赔,其中一项重要原因是王女士的出险日已经过了保险公司所规定的90天观察期,而保险业内保险公司对重大疾病险普遍规定的观察期都是180天,这也是华泰人寿保险公司福佑安康附加重大疾病保险的一项优势所在。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专家郝演苏教授曾说过:“重疾险定义的统一对保险公司的新老客户而言,都是有积极意义的。对于老保单的持有人不必退保,将来如果发生理赔纠纷,原有保单的定义清晰明确,法院可以按照原有定义进行裁决;如果原保单条款解释模糊不清,可参照新定义进行仲裁或判决。”显而易见,华泰人寿保险公司的理赔案为新版重疾险规范的应用开了一个好头。(编辑:马巾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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