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数据疑遭泄密,法律处罚鉴定尚不明确
网络版专稿 记者 严钰 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数据发布后,业内对于经济数据本身似乎没有太多期待。然让人不能理解的是早在本月8日,某外电就分别援引“官方消息人士”的说法对我国上半年的经济运行数据作出“精准”预报。而据媒体报道,国家统计局新闻处工作人员表示“即使媒体提前获取了官方数据并加以报道,目前国家统计局也还没有相关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外媒预测我国上半年经济数据
来自“官方消息人士”?
7月8日,某外电用醒目篇幅对我国上半年经济运行数据作出预测,且称消息来源于“官方消息人士”。报道称我国6月份CPI同比上涨7.1%,上半年 CPI同比上涨7.9%。一周后的15日,此外电又援引“三位官方消息人士”的说法进行佐证,再次准确预测上半年我国GDP同比增长10.4%。7月1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数据,无论是CPI还是GDP,其数据都完全吻合。
分析人士称,经济运行数据关系着国际民生,同时也影响着国家经济安全。在国家统计局每月发布数据前,各大投行、分析机构都会进行五花八门的预测,某项预测“命中”目标也时有发生。而此次外媒竟然对多项数据都作出精准预测,并且称来之“官方消息人士”,这才是最令人不解的事情。
据媒体报道,对于上半年经济数据是否泄密,国家统计局新闻处也感到十分蹊跷。其工作人员还表示“即使媒体提前获取了官方数据并加以报道,目前国家统计局也还没有相关部门负责调查处理。”。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确认是国家统计局泄露了经济运行数据,那肯定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新闻处,我们了解到这个事情,也会向局里有关部门反映。”
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空子?
对于上半年经济数据是否泄密,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杨小军教授明确表示,“GDP、CPI这些和国家经济政策、市场动向密切相关的信息必须由官方公开,任何提前或私下公开的行为不仅违规,更涉嫌违法。”杨小军还强调指出,国家统计局调查的官方数据,未经官方公布之前,不管何人通过何种渠道公之于众,都涉嫌违法。
而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蒋洪教授也表示,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明确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但条例第三章也明确了公开的方式和程序: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官方消息人士透露’这种方式显然不合规定。”蒋洪这样表示。
同时,蒋洪也指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未对一些违规公开信息的行为和处罚标准作出明确界定,这也对处理违规公开信息的行为造成了困难。这也是国家统计局新闻处工作人员称即使媒体提前获取了官方数据并加以报道,目前国家统计局也还没有相关部门负责调查处理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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