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护航难改国资创投民营化冲动(1)
陈双庆
2010-11-18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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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 记者 陈双庆 10月底,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四部门下发了《关于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 “通知”),对于国有创投的豁免转持义务的条件给出明确答案。

《通知》除了要求豁免减持义务的国有创投机构在工商登记时必须具有“创业投资”的字样,还要求所投资企业为中小企业。

业内人士认为,相关《通知》肯定了国有创投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早期、长期融资渠道所做的贡献;但由于豁免转持范围所限,目前国有资本在创投占大比重的现象将会发生改变,民营化将成趋势。

等待回拨首例

2009年6月,四部委颁布了《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并公示了131家上市公司共826家国有股东的名单及转持数量。其中备受争议的是国有创业也位列其中。

而日前下达的《通知》,则明确了国有创投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就可豁免减持义务,除了工商登记时必须具有“创业投资”的字样,还要求所投资的企业符合 “职工人数500人以下、(投资时)年销售额2亿元以下、(投资时)总资产2亿元以下”这三个条件。

“在豁免转持的具体条件出台之后,我们之前转持的股份均符合回拨条件,仅这一项就能为我们公司挽回两亿元!”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方用接受采访时难掩其心中的兴奋。

在深圳力合的投资名单上,过去一年间共有三家公司被转持社保,分别是海兰信、达实智能、和而泰,目前其转持社保的股份,市值已超过2亿元。目前深圳力合已准备申请回拨。

而根据Chinaventure(投中集团)的统计数据显示,自去年6月国有股转持规定出台以后,创投机构所持股份被划转至社保基金的案例共发生27例,涉及到的创投机构有22家。以发行公司发行价格计算,涉及金额87422.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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