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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首日爆炒可被“三档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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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4
邓美玲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邓美玲 争议已久的创业板上市首日交易规则终于出炉。深交所的通知显示,创业板股票首日上市可实行“三档停牌”,如果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80%时,深交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至14:57分,距离收市仅剩三分钟。

9月23日晚,深交所公布了《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深交所对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的交易监控更为严格,首日上市可实行“三档停牌”通知显示,并延长了第三次停牌时间。

如果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时,深交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50%时,深交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80%时,深交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至14:57。

如果股票临时停牌至14:57,深交所将于复牌时,对停牌期间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然后进行收盘集合竞价。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此外,深交所通知还称,对交易首日通过大笔集中申报、连续申报、高价申报或频繁撤销申报等异常交易方式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的账户,深交所将限制其交易并上报证监会查处。

但是创业板交易规则除在上市首日加强风险控制之外,其他交易规则与主板保持一致,仍适用现有交易规则。涨跌停幅度保持10%,仍实行“T+1”。此前,有市场争议称,创业板可能实施新的交易规则,比如日涨跌幅限制20%、交易方式T+0等等。但是后来,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出来澄清称,“(主板涨跌幅限制)10%都炒成这样,如果20%还不更得爆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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