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合伙制证券私募基金探秘(3)
赵娟 胡中彬
11:10
201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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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新途径?

《证券登记结算治理办法》的实施,合伙制企业开立证券账户的问题得到了解决。证监会初衷是为了解决股权投资机构所投资企业上市及退出问题,但对二级市场私募基金而言,也正好打开了一个通道。

由于私募基金常用的信托账户开户依然在暂停中,这种合伙制私募的模式绕开了信托公司。同时还会有税收的优惠,引起了很多私募的关注。

上海一位专门从事股权投资服务的律师称,去年下半年以来,经他服务的这种合伙制私募在二级市场开户的就有16家。

“这种模式在法律上不存在问题,以前很多PE都是做原始股投资,现在都会成立两个基金,一个做一级市场,一个做二级市场。注册这种基金比注册一个企业还容易,注册企业需要每个股东都出资,注册合伙制企业只要有一笔资金就可以,不一定每个合伙人都出资。”这位律师说。

“这是钻了PE的空子,是否会有新的规定还不得而知,许多私募目前对这种模式都在观望中。”私募排排网一位研究员称。

深圳一位阳光化私募基金经理表示,这种模式仍需要观望,即使法律上暂时不存在问题,但是投资人赎回或追加投资都需要去变更注册资料。与目前的信托平台相比,这是一个更为开放的系统。但他也认为,虽有合同规定,但监管是空白地带,需要有办法规避操作上的风险。

至于合伙制私募可以解决信托型的私募基金一直存在着“双重征税”的问题,上述律师表示,目前还没有合伙制私募实际缴过税,如何缴法实际上仍不得而知。

目前这种合伙制私募在北京和上海已经有不少。证监会方面的人士对本报称,目前在证监会层面上还没有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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