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机制缺失遭疑 谷歌中国代理陷“暗箱门”(2)
身着Google服装的代理商称,“谷歌也是这起事件的受害者。”
至于谷歌将如何处理他们手里的客户,代理商告诉本网记者,“谷歌中国的某位渠道经理实质掌控一家代理商55%的股份,想把我们的客户全部装入自己控制的代理公司。”
他透露,“谷歌此前多有‘暗箱’操作,比如某位代理商公司55%的股权,实质是属于谷歌中国的某位渠道经理。而谷歌中国此前也不乏渠道经理向代理商索贿,以及代理商向渠道经理“进贡”奔驰的事例。
“这是个公私兼顾的事情,对公来说,谷歌总部也提出要提振中国代理商业绩,对私来说,他们就直接利润再分配”。樊先生表示。
至今,谷歌中国并未对为何终止合同,以及“暗箱”举报,做出解释,仅在10月9日表态称,“代理商调整符合规定,不容忍违规行为。”
利润空间诱惑
樊先生介绍,代理商的收入是开户费、技术服务费和消耗返点的结合。其中最丰厚的为返点,谷歌的合作方式是,每做一个新客户,代理商可拿到1000元钱。
但是,为了获得一个新客户,代理商得先付出3500元的成本,这意味着,每做一个新客户,代理商实际收益为负2500元。代理商必须在一定周期之后,才能获得返点回报。
为此,7家代理商在与谷歌合作四年后,提出续约两年。以使代理商有足够的时间享受返点。双方遂签订了新的协议,今年年初执行。
续约仅执行了半年,9月27日,谷歌突然单方面提出无条件违约,并且,没有给出任何解释。
正是阶段性的消耗返点,使代理商的赢利模式呈逐年递进式上升。数据显示,2009年,7家代理商公司的总收入为1.5亿;2008年为4800万;2007年为1710万。
“我们的业绩是自然增长的,每年有100%的增速,即是金融危机时,增幅也达到是70%”,代理商表示,现在谷歌的单方解约意味着,他们在前期播种,但该收果实的时候,却被剥夺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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