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信息技术类物品税降至10% iPad进口税最高不超500
马巾坷
2011-01-28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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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马巾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发布,自1月27日起,将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等信息技术产品和照相机进口税率,从20%调整至10%。这意味着,之前备受关注的iPad进口税,将从1000元降至最高500元。

据新京报消息称,该《进境物品税调整方案》已经过国务院批准。内容包括,将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中,原归入税号2的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等信息技术产品和照相机归入税号1中,税率相应地从20%降低到10%;此外,将原归入税号2中的“摄像机”更名为“电视摄像机”,税率维持不变。目前所指的进口税,包括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不过,对于为何做出上述税率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并未给出解释。调整后,目前在进口税率10%档的,包括新增的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数字照相机等信息技术产品,还包括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电影片、幻灯片等;

进口税率为20%的,包括纺织品及其制成品、电视摄像机及其他电器用具、自行车、手表、钟表等;进口税率为30%的,包括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进口税率最高的50%一档,囊括的物品为烟、酒、化妆品。

报道称,一些地方海关表示,已收到通知并称已按照新规执行,针对iPad产品,完税价格也根据不同的产品做出了调整。例如,存储容量32G的完税价格为3000元,进口税率即为300元。64G的完税价格为4500元,相应的进口税为450元。

此前,海关认定iPad为计算机类产品,适用5000元的完税价格,适用税率为20%,即应缴纳1000元的进口税。但有些iPad本身就只有3000多元,却按5000元的完税价格缴税,引发各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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