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忧患(2)
刘伟勋
2011-01-29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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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之患

家乐福在华“本土化”进程中的另一把“双刃剑”,是其开创的向供应商收取通道费用盈利的模式。这一模式帮助家乐福轻松获得了大量利润,但也引发了家乐福和供应商接连不断的矛盾,并可能成为最终给家乐福带来致命伤害的痼疾。

过去的十多年中,随着中国零售市场从供不应求转向供过于求,掌握渠道的零售商获得强势地位。借助这种优势地位,家乐福1995年进入中国后率先采取向供应商收取各种费用的方式谋取利益,国内很多超市纷纷效仿。处于劣势的供应商为了进入超市系统而不得不向零售商交纳名目繁多的各种费用。

据了解,家乐福向供应商收取的费用包括进店费、堆头费、促销费、广告费、节庆费等,这些被供应商认为不尽合理的费用统称为后台费用,大约占到商品零售价的15%左右。

此外,家乐福的货款结算周期较长,低成本占用了供应商的大量货款。有数据显示,沃尔玛、大润发的平均货款结算周期在30天以内,而家乐福的结算周期长达50-60天。

对以家乐福为代表的内外资零售企业而言,向供应商收取的销售返点、延长账期以及各种费用,已成为其主要的利润来源,而通过进销差价获取的利润所占比重较小。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2009年零售资金链风险报告》显示,在目前零售企业的经营模式中,应付账款是零售商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收取通道费用、物业出租利润和投资收益是最主要的利润来源。

该协会会长郭戈平分析说,这意味着零售企业核心经营能力的丧失和利润波动风险的加剧,是不可持续的。

据称,家乐福在华经营的利润总额中,60%以上来自供应商。

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曾表示,目前国内零售企业的(利润构成中),自身经营只占10%左右,大部分靠“联营扣点”和出租柜台获取。

零供关系失衡背景下出现的“食利型”盈利模式,使零售商与供货商之间的矛盾时有出现,家乐福多次成为零供纠纷的主角。2003年的洽洽、阿明等炒货企业,以及近期的康师傅、九三油脂等企业,都围绕“进场费”问题与家乐福产生摩擦。

受到家乐福等零售商盘剥的很多中小供应商,处于进退两难的窘境。一些供应商反映,目前在家乐福超市中“赔本赚吆喝”,微利甚至亏损。它们之所以勉强维持,主要是因为家乐福销量大,可以摊薄一部分成本,而且外资超市的光环能提升其商品的品牌,有助于进入其他销售渠道。

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中国供应商研究中心2008年进行的 “中国供应商生存状况调查”显示,当前我国的零供关系处于一个非常不合理且隐患严重的阶段,已经危及到整个产业链的和谐,甚至潜伏着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2006年10月,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布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零售商与供应商的交易行为,维护公平交易秩序。部分供应商称,这一规定虽然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但落实不够到位、执行力度不够,一些强势的零售商尽管减少了收费项目,但收费比例依然较高。

最近几年,随着网络零售业务的兴起,供应商和消费者增加了一条更为通畅的对接通道,双方对传统零售渠道的依赖度均有所降低,超市在面对供应商时的话语权有所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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