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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试水行政调控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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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6-25

经济观察网讯 今年5月以来,面对再次飙升的房价,南京市首开地方政府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先河,对商品住宅实施以“政府指导价”为核心的价格监管制度:核准基准价、限定利润率、规定最高涨幅5%……

这一措施出台一个月,引发各界高度关注和激烈争论,开发商、普通市民、专家学者等纷纷加入其中。

房价飞涨 六部门联手调控

“今年南京的房价就像脱缰野马,一天一个价,让人心惊肉跳。”一位南京购房者向记者说。据统计部门数据,今年4月南京普通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高达11.5%,创下两年来新高;5月份南京房屋销售价格同比又上涨了9.2%,位居全国第6。而在2006年上半年,南京住宅价格涨幅只有2.1%,2005年全年仅为3.5%。

房价飙升引起南京市政府高度重视,从5月11日至5月24日短短半个月内,南京市物价局联合房管、税务、国土等6部门连续发出3个文件,对房价进行调控。

南京市物价局副局长张瑞忠告诉记者,此次调控的核心是对房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所谓“政府指导价”也就是“基准价”,其构成是成本、利润加税金三部分。文件规定,普通商品住宅的利润率不得高于8%,在核准基准价的基础上,开发商最高加价幅度不得高于5%。

张瑞忠说,“遏制开发商乱定价、哄抬价格,甚至一天两价的违规行为,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近日,南京某楼盘价格在两个小时内竟然上涨了1200元,引起了市民强烈不满。市场经济不是随口喊价,政府该调控时就要出手。”

公开叫板 房商责政府“开倒车”

记者采访了解到,这3个文件一出,立刻引来对立的两种观点,老百姓拍手称快,开发商却公开叫板。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甚至在其博客上连续撰文“炮轰”南京市物价局,称其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是回到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开倒车”行为。

任志强说:“自由市场中早上卖的菜与晚上卖的菜的价格是不同的,因为时间差给了顾客讨价还价的条件,也给了小贩们定价的自由权。价格是根据市场需求与供给的情况博弈而产生的,政府是否应在明码标价时限制小贩们的自由调价权呢?是否要把每一棵白菜都标上价格而不能调整了呢?”

一名房产销售经理告诉记者,南京此次调控仅仅从控制某个商品房价格本身入手,这是“扬汤止沸”而不是“釜底抽薪”,很难有成效。政府该做的是减缓地价上涨速度、抬高房地产准入门槛、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的企业,从构成房地产成本的几个主要部分来入手,才能最终控制房价。

调控奏效 恐慌情绪得缓解

“行政调控不符合市场规律,注定会成为‘空调’!”“不卖房,10月后必有报复性反弹!”新政甫出,房地产开发商就通过各种途径给主管部门施压,甚至以不报价、不卖房来软抗,地产商与主管部门的“暗战”已然上演。

“新政出台不到一个月,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遏制,开发商乱抬价、乱炒作的现象明显减少,购房者的恐慌情绪也得到了缓解。”张瑞忠如此描述新政的执行成效。

在开发商的观望气氛中,南京市物价部门已对40多家楼盘的价格进行了审核,对浦口区一家“顶风作案”擅自调价的楼盘进行了封盘查处,有消费者投诉,两天内这个楼盘的价格从每平方米2600元上涨到了3000元。同时,4家虚报成本的楼盘也被“挤水分”,其中最多的一个楼盘每平方米大概减少了300元。

业内人士认为,房价调控还要关注其可持续性,寻求长期的治本之道。目前的政策在遏制过快上涨方面,是必要的、有效的,但从长期来说,还是要着眼于增加有效供给、满足居住需求。一是增加土地供给,二是平衡目前畸形的房价收入比。

对南京房价新政究竟能在怎样的程度上遏制飞涨的房价,人们正拭目以待。(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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