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谁的保障?(2)
18:46
201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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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工程不能成为“负福利”

虽然深圳第二次保障房初审和社区公示这第一关已经走完,但其中暴露出的众多问题引发社会各界深思。

保障房政策本是照顾低收入弱势群体的一项惠民政策,为何频频沦为公务员的特权房?

深圳市人大代表吴立民将矛头指向了初审制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指出保障房审查制度存在漏洞,初审作为审核的第一关,理应严格把关,但很多方面没有做好。另外深圳对骗取保障性住房的处罚太低,目前深圳经济适用房房价大致只有市场商品房价的1/2乃至1/3,存在巨大的利益空间。

业内专家分析指出,我国现行住房保障制度,目标和供给对象定位模糊,供给方式和程序存在制度性漏洞。在实施过程中,许多城市都面临无法准确界定住房保障对象的尴尬局面,政府很难有效地核实经济适用房购房者的实际收入水平。

另外保障房制度本身存在一定问题,即保障房的价格让很多低收入人群也购买不起,而被放弃的保障房恰恰就被有特权的公务员或富人乘机购买,这也是各地不少保障房转为商品房的原因之一。

与商品房大规模开发相比,多年来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缓慢。

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历史系教授秦晖在2010经济学家年会上表示,“去年一年很多东西都超过了计划,有一项却没有实现计划,保障性住房,我这里指的主要是廉租房。但同时福利性的官员住房大大超标,公务员适用房、集资房出现了失控状态。在东北,一些机关甚至已经把集资房建在了海南岛。”

数据显示,2009年初,国家四万亿投资计划中,安排了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但截止09年8月底,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投资394.9亿元,完成率为23.6%。在政策压力不但加大的情况下,09全年也仅完成了保障房计划的61.3%。

2010年,中国住房保障全面提速,“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家庭的住房问题。”这是去年年底住建部在“国四条”中提到的宏伟目标。

秦晖认为,政府搞民生工程、改善福利是好事,但问题是中国一搞福利政策就容易搞成“负福利”,给弱者的福利往往没有给特权者的福利增加得快。“这种状况如果发展下去,真是不得了。”他说。

而来自全国人大委员会的最新消息,《住房保障法》已列入其立法计划中,今年年内完成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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