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城市拒绝修改房价目标位 住建部窗口指导被谁洞穿(1)
宋尧
2011-04-07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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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 记者 宋尧 在住建部要求各地酌情修改房价控制目标的通知下发后,变化已经开始产生。

高调反对的是广州,该市国土房管局的官员拒绝对已出台的房价控制目标做出修改。而包括西宁、拉萨等多个西部城市依旧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

开始有所调整的,则是长春、大连等新公布目标的城市,长春在房价控制目标中首提房价收入比,而大连低于GDP增速3至5个百分点的目标表述,也与此前的城市明显不同。

不过,知情人士告诉本报,住建部在“新国八条”出台后,曾召集18个城市研究如何制定房价控制目标,最后确定按不超过GDP和人均收入增长水平来制定。而地方政府按照这一标准来制定的结果,却引发了舆论的普遍指责。

按照“国八条”条文的规定,地方政府制定房价控制目标的参照标准有三个,“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

“因为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根本无法计算,此外如果真按这一标准走,北上广深这些一线城市房价要至少降一半才合理。”该人士表示。

风波始末

“各地此前按GDP增速制定的房价控制目标,实际上是住建部窗口指导的结果。”北大公共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世同对记者表示。

据他称,早在一个多月前就已经知道各地城市都会只参照GDP和人均收入这两项指标来制定房价控制目标,消息来自一位“体制内的朋友”。

3月29日,出台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已有40多个,除少数例外,几乎都选择与年度GDP增速相捆绑,而大多数城市高达十几个百分点的GDP增速,预示着这房价控制目标将与2010年的实际房价上涨相差无几。

“我不想去指责地方政府,因为这一结果可以说是技术操作的问题,太指责地方政府有些冤枉他们。”韩世同称,对于习惯照章执行的官场而言,住建部的窗口指导正好为他们制定宽松的目标提供了便利。

“我与一些城市国土及建设系统的官员聊过房价控制目标的制定,比较普遍的看法是,按照CPI增幅的标准制定,对地方政府的压力适中,而外界的指责也不会那么大。”北京大岳咨询顾问公司总监李伟这样表示。

不过地方官员私底下的意见显然无法成为决策依据,诸多的争议也随之而来。

住建部随后向全国的住建系统下发了一条通知,要求各地在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意见。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意见,并根据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

在“国八条”出台之后官方内部讨论房价控制目标的制定标准时,没有人能预料到政策的横生枝节。

“房价调控目标这事,本来就是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博弈,中央即便要问责,也得落实了地方的把柄。”李伟称,严格遵循“国八条”规定的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这两个参照系,以技术原因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剔出在外,地方政府显然在第一轮博弈中占尽了上风。

文字游戏

表态积极的几个城市饱受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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