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Q战争启示录
王开宇
2010-11-16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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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王开宇/文

从互联网产业发展角度分析此次3Q之争,可以看到中国互联网产业还不成熟,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的暴露与解决将对产业未来的健康发展产生更为深远和积极的影响,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关于互联网事业发展及用户安全等诸多方面的启示。

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法律规范亟需细化完善

用户隐私问题第一次如此大规模的呈现在用户面前。我们不禁要问:用户“隐私”如何定义?用户隐私和权益谁做主?目前,我国对于信息安全、用户权益的相关定义和规范尚不健全,以至于此类事件爆发后的一段时间内,仍未有第三方中立、权威机构给出确切论断,广大用户难以辨明是非,企业、用户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再者,360以其用户占有量和一站式模式,掌握对其他的软件的评价和“生杀”大权,无论360是否存在不当竞争,企业逐利性质使得广大用户存在潜在的被欺诈风险。 

3Q事件敲响了信息安全警钟,唤醒了中国网民的隐私保护意识。那么相应的法律规范应早日细化完善。笔者提出以下五点措施建议,以供参考商榷:第一,包括用户隐私在内的信息安全概念及侵权行为定义应及早明确,需要获取用户隐私信息的软件或功能模块需要经相关部门检测、许可;第二,系统层级的安全保护软件资质认证需要进一步完善,提升信息安全企业质量;第三,问题发现后的沟通机制应早日规范,避免企业间不必要的冲突,同时要求问题相关企业根据问题的安全级别在规定时间内回应;第四,安全软件对其他软件的评估结论应中立、详细,保证用户的知情权,卸载/删除建议等在内的重大评估结论以及相关的支撑数据和信息应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认证,并发布(或授权安全软件发布);第五:隐私信息保护的选择、软件的屏蔽/清理等功能应给出包括具体原因、影响、操作流程等方面的详细说明,并将选择权交给用户。当然,以上举措对相关部门、机构和企业的工作效率提出了较大挑战,否则将影响用户体验和安全保护的及时性。 

公平竞争机制尚未建立,市场监管环境有待优化

此次事件,参与企业大都提到“不正当竞争”、“垄断”等概念,尽管已经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规,但我国在网络环境中立法依然相对滞后,专门针对网络的行业定义、标准和自律准则等缺失,不利于建立良性的市场竞争秩序,而“绝对自由”“无序竞争”必将导致市场的倒退、企业的灭亡。 

作为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完善的法律体系、合理的约束机制是必备的基础条件。中国互联网领域,对版权、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还有待加强。而政府部门作为监管者,也应提升快速处理重大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保障用户利益。此外,从蒙牛事件到3Q之争,网路舆论的力量凸显,舆论监管尺度和言论自由保障的矛盾给主管部门提出更严峻挑战,优化网路环境,还大众以“真相”,成为迫切问题。 

3Q之争对峙双方受损,用户受伤,但长期来看,该事件将推动中国的互联网企业深刻自省,在用户体验和权益保护、行业自律等方面不断提升,同时拓宽胸怀,企业之间少一些竞争,多一分包容,谋求合作共赢的和谐发展模式;互联网领域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完善,市场环境不断优化;广大网民权益保护意识逐渐觉醒,相关知识快速普及,从而使得用户成为最终的赢家!而这场“战争”或将成为中国互联网市场走上新一轮良性发展道路的里程碑。 

赛迪顾问  互联网与电子商务咨询中心  王开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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