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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1
张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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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多元才是正常现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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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 张威/文

没有梦想的环境

经济观察报:你是上世纪50年代生人,年轻的时候一定有远大的梦想吧。

陈力丹:没有梦想。我们那代人的理想就是“一切听从党安排”。60年代我上初中,当时的宣传就是学雷锋,一颗红心多种准备,去农村去边疆,一切服从党安排。那时候根本没有梦想的社会基础和社会环境。环境允许你去想吗?

经济观察报:当时的小孩都想着长大后要当科学家吗?

陈力丹:要当农民、当工人,那是最光荣的。怎么能当科学家呢?那叫成名成家,是资产阶级思想。

经济观察报:讲讲改革开放前你读书看报的经历吧。

陈力丹:1968年7月13日,我去了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团,成为团宣传股专职报道员。我现在的职业工龄就是从1970年算起的。1971年任报道组长,1973年3月报道组解散,被分配到团直修理厂做统计员,实际上还在搞报道。我那时候接触的媒体很少,就一张《兵团战士报》,内容是各个师团的新闻。《黑龙江日报》、《人民日报》也有,看得很少。我们当时属于准军事系统,《解放军报》比《人民日报》还普及。然后就是团广播站,主要就是新闻(我在管)、歌曲,天天语录歌,没别的,那时太贫乏了。

到修理厂干了5个月后,1973年8月,我回北京就读北京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毕业后在《光明日报》,是夜班第一读者,工作就是天天看报纸;读研究生又是新闻系,还是天天看报纸,从未跟媒体断过。这些报其实大都没有什么可看的。广播很少听,电视要到八十年中期以后才普及。

经济观察报:你的工农兵大学只上了三年?

陈力丹:毛主席说,“教育要改革,学制要缩短。”三年里,我们半数以上的时间在外边参加劳动。那年头,我只记得上过学校的中共党史大课,内部还有政治学习,没完没了地“斗私批修”、“灵魂深处爆发革命”,批判商品交换、八级工资制的“资产阶级法权”等等。新闻专业方面的课程只有新闻写作,新闻摄影课就是每人拍半卷黑白和几张彩色胶卷,偶然有几次大批判式的新闻理论课和介绍外国新闻业的课。

经济观察报:那期间什么事情让你印象比较深刻?

陈力丹:在北大读书期间,我们虽然名叫“学员”,其实这三年基本没学到什么。当时北大对信息的控制很严,几乎处于封闭状态。我对“四人帮”的反感只是一种本能。1976年4月4日借回家(当时我家在东城)的机会,我去过一趟天安门广场,颇受触动,但并没有清晰的政治认识。那年1月,我们在《烟台日报》实习后乘船经天津回北京,路上听到周总理逝世的广播,阿沛·阿旺晋美的女儿仁增白姆当时就大哭起来。

1976年发生唐山大地震,我们在地震棚领到了毕业证。我被分配到《光明日报》总编室当夜班编辑,当时我们的待遇按大专算,工资39块,和大本54块相比差得很远。

新闻学界的反思

经济观察报:“文革”以后,新闻学方面的拨乱反正是如何进行的?

陈力丹:首先对新闻学进行深刻反省的不是新闻学研究者,而是两位其他学科的二十几岁的女青年。1978年11月13日,《人民日报》刊登的林春、李银河文章《要大大发扬民主和加强法制》,第一次提出了新闻出版立法。

那篇文章引用了毛泽东说过的话,“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和身体这几项自由,是最重要的自由。”文章称,林彪、“四人帮”之所以能够把仅仅说了几句反对他们话的革命群众打成反革命、把报纸办成一帮之舌,正因为人民还不能保护自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权利。林春、李银河呼吁,为了这些权利的实现,“首先要使人民的一切民主权利精确地、完备地记载在各种法律中,并且要使它们具有任何人不得违反的法律效力”。这些观点现在仍然闪烁着思想的光芒。

经济观察报:新闻界在新闻立法方面也做了很多的工作。

陈力丹:从1980年起,新闻学界开始呼吁制定新闻法。我的研究生同学张宗厚、孙旭培,还有《中国青年报》新闻研究所的张焕章等人发表了这方面的文章。1984年1月,全国人大责成教科文委员会副主任胡绩伟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社科院新闻所为此设立了新闻法研究室,并出版不定期刊物《新闻法通讯》。到1988年,由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新闻法研究室、上海的新闻法起草小组、国家新闻出版署新闻法起草小组,分别制定出三部新闻法草案。1989年3月,邓小平同志还说过:“特别要抓紧立法,包括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由于种种原因,新闻法的制定工作暂时停滞,至今仍未提上议程。但通过法治建设保障人民各项自由的权利,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这种认识的可贵性可以由1978年林春、李银河文章里的一句话来说明:“这些权利非有不可,法制(治)非实现不可,这就是人民从自己痛苦的经历中,用鲜血和生命的代价换来的信念。”

经济观察报:“文革”以后,新闻学界的反思是从哪里切入的?

陈力丹:当时大家首先讨论的是“什么是新闻”;接着就是 “报纸的性质、任务和作用”。当时的人很“狡猾”,一边承认报纸是阶级斗争工具,一边强调报纸还是社会舆论的工具。当时很多文章都在往这个方向上转。

1980年12月,在社科院召开讨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教师甘惜分的书稿《新闻理论基础》的研讨会,会开了3天,会上有的老师仍在强调报纸、广播电台是阶级斗争工具的理论。

有个老师引用了1965年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对两个播音员说的话,大意是广播很重要。这个老师还举例说,伊拉克发生政变,首先占领广播电台,这证明广播电台也是阶级斗争的工具。我的同学孙旭培不无讽刺地说,你说得很对,搞政变不仅要占领广播电台,还要占领火车站、飞机场、电报大楼,那么火车站、飞机场、电报大楼的性质是什么呢?也应该是阶级斗争工具。那位老师很不高兴,但是又没话说。

“阶级斗争工具”不是媒体的根本性质,媒体最基本的职能是传播信息,而且是新闻信息,无论是什么报纸,哪怕是党报。现在来看很简单,但八十年代说出这句话却非常难。

经济观察报:除了批驳“语录新闻学”,八十年代新闻理论方面的讨论还有哪些?

陈力丹:从1983年开始,我参与了关于“新闻是不是商品”的三次讨论,一直持续到1999年。八十年代很多人认为新闻不是商品,有人甚至批判“新闻商品论”是资产阶级观点。1982年,中共十二大提出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开始承认市场经济。我有一篇很长的文章,对新闻商品性在新闻学界的三次讨论做了综述,到现在也没有发表过。

还有一个“典型报道”的讨论,当时争论很激烈。1986年底,中国新闻学会开年会,我写了篇《淡化典型报道观念》。可能观念太超前了,反对声非常大,主要来自于各地方党报的总编辑,他们天天都在这么做,这等于否定他们的工作。后来我才意识到,这不是一个业务问题,仍然是一个新闻理论问题,涉及到怎么认识媒体的职责——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报道,必须有新闻价值,典型报道是表扬先进,这哪是新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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