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的贫富格局(1)
孙立平
2011-04-06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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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立平/文

 

利益关系的失衡是我们面对的一个严峻问题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0年我国农村居民全年人均纯收入5919元,实际增长10.9%;城镇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实际增长7.8%。这是1998年以来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第一次超过城镇居民。与此同时,政府其他调控收入分配的政策措施,也开始收到一定效果。2010年,不少地区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和养老金标准,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对拉升城镇中低收入群体收入的增长幅度起到了作用。

无论是统计数字,还是我们在实际调查中所见所闻都可以证明,在最近几年中,农村居民,特别是中西部比较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的收入和生活状况确实有所改善。农业税的取消、粮食直补和农田保护费用的发放,新农合和九年义务教育的推进,都使这些地区农民的收入和生活状况得到一定的改善。在一些地区,如成都,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也使农民直接得到了好处。这些都是不容否认的事实。

但同时也要看到,这些进展和变化有着相当大的局限,即使在出现改善的领域,进一步改善的潜力其实也并不大。在2010年,我曾经提出过一个概念,叫作“狭小空间中的有限腾挪”。也就是说,由于基本的利益格局已经固化,很多既得利益都是碰不得的,因此,政府在再分配上能够动用的资源是很有限的,有的时候甚至只能是拆东墙补西墙,进行腾挪的空间是很小的。

这当中至少要注意两点。一是近年来民生投入的增加,很大比重是来自卖地的收入。而这是不可持续的。今年两会期间,一些地市委书记表示,不卖地根本没有钱保证在民生上的投入(http://money.163.com/11/0319/13/6VGVCT1800252G50.html),由此可见一斑。二是我们可以看到,近些年来在社会中某些贫困群体的状况有所改善的同时,中产阶层的税费负担也在不断加重,由此形成的新的社会矛盾是很值得关注的。这说明,在整个社会的总体利益关系得到有效调整之前,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能够解决的问题是有限的。

更重要的是,尽管有上述的进展,但就整个社会来说,利益格局中贫富悬殊的基本状况没有得到根本的改观。这当中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现在中国利益关系的失衡,并不仅仅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收入分配”的因素所致,而是有着更为复杂的原因。如果在这些因素的调整上没有根本性的进展,利益格局失衡的状况难以有大的改观。

对于贫富差距的问题,这些年学者们也进行了很多的研究和分析。尽管许多学者们也力图使用统计资料和实地调查数据来勾画贫富差距的图景,但勾画出来的图景总是让人们觉得和生活中的感觉有很大距离。因此,分析现在中国的贫富格局,需要一种更开阔的眼光。需要注意的是,我现在开始使用的是贫富格局的概念,而并不是一般所说的收入差距的概念,因为这个概念比收入差距概念的范围要大,它包括了收入和财富两个部分。我觉得只有用贫富格局的概念,才能对我们要讨论的问题做出更准确的分析。本文力图在能够搜集到的数据(包括有关研究和相关报道)的基础上,对目前我国贫富格局所涉及的主要环节做一个总体性的描述。尽管在这个意义上进行描述和分析的时候,所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可能要打一些折扣。

更具体地说,分析中国今天的贫富格局,至少要考虑到这样一些因素:这一年的时间我们究竟创造了多少财富,这些财富是怎么分配的,究竟是谁通过什么方式和渠道得到了这些财富?我们社会中有多少存量的公共财富,在这些存量的公共财富中,价值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动,有多少公共的财富变成了个人的,包括原来没有货币化但现在货币化了且流入到个人手中的?在个人已有的存量财富中,其价值的变动是怎样的(尤其是考虑到近年来房地产价格的大幅变动,这个问题是很重要的)?财富(包括刚刚获得的收入)在群体间或个人间是如何转移的(这种转移的方式是多样的,比如行贿受贿、馈赠、投资中的盈亏,还包括由物价变动实现的财富转移等等)?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也许还有一个问题,如何考虑财富在国与国之间的转移,更具体地说,我们国内的财富向国外或海外转移的情况是怎样的?只有弄清楚了这些环节,对这些环节中的基本状况作出说明,我们才能对中国目前的贫富格局做出较为准确的说明。换句话说,收入分配和财富变动是我们在分析中国贫富格局必须同时考虑的两个重要因素。

利益关系失衡的症结之所在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至少要考虑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我们这一年中创造的所有财富是如何分配的,其中存在什么样的问题?

我们知道,一个国家一年创造的财富在国内主要是在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之间进行分配的。从近些年的情况看,企业营业盈余所占比例在明显上升。早前有关部门的数据是,过去几年中企业利润占GDP的比重由19.0%上升到31.3%。这可能与人们的感觉不一样,因为最近几年一般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盈利状况变化并不大。其中可能的原因之一,是近些年来国有垄断企业的利润大大增加。财政部日前发布数据显示,全国国有企业2010年实现利润19870.6亿元,同比增长37.9%,其中化工、电力、有色、交通等行业利润增长超过一倍。

在国民收入分配中,除了企业利润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之外,更重要的,是国家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快速增长,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达到83080亿元,比上年增长21.3%。2011年前两个月财政收入增长竟达36%。而前几年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也保持在相当高的水平。这一点将在后面进行分析。

政府和企业拿的越来越多,劳动者拿的就只能越来越少。2002年之前,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基本在50%以上,2003年下降到49.6%,2007年进一步下降到39.7%。据学者刘植荣先生研究,中国的人均GDP在世界排名第99位,而我们最低工资在世界183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在了第158位,甚至低于32个非洲国家的最低工资(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904e310100gufv.html)。

从国际比较的意义上看,中国的GDP增速虽是发达国家的好几倍,但工资增速却远落后于这个幅度。日本在经济快速增长时期,其工资的增长速度比美国快70%,到1980年就已经与美国持平,这一段路程大概用了30年时间。而从1978年到2004年,中国经济也高速增长了近30年,工资却只有美国的1/20、日本的1/24 http://news.163.com/10/0618/09/69F0PKC4000146BD.html)。更进一步

地说,就是劳动者拿到的很有限的这一块,还有相当部分是垄断部门的职工拿走的。对这个问题至少有这样两个说法,一个说法是中国的行业收入差距达到15倍。尽管按照不同行业分类计算的结果数据是不同的,但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过大应当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另一个说法是,占全国职工总数8%的垄断部门职工所有的工资、奖金、津贴加上福利,相当于全国工资总额的55%(http://finance.ifeng.com/news/20100601/2257493.shtml)。

按道理,政府拿得多的这部分是可以通过再分配来平衡社会中的利益关系的。但我们现在的问题是,财政收入的大部分用来进行直接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建设,以及维持庞大行政机构的运转,用来进行再分配的部分很有限。今年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透露,目前有30个城市投资百亿建大剧院。这些年来,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往往都是大手笔投入。结果是,政府有多少钱都不够花。中央党校吴忠民教授前几年的一项研究表明,我国社会保障、公共教育、公共卫生三项基本民生指标支出

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约分别为3%、

2.9%、2%。除了柬埔寨、津巴布韦等国比我国低之外,绝大部分国家都高于我国。不仅如此,即使是在公共福利和民生上的有限投入,也往往为一小部分人所享有,结果是造成在分配(http://news.qq.com/a/20060807/001485.htm)。比如,我们在公共卫生中的投入是很少的,但据中国科学院的一份研究报告,中国政府投入的医疗费用中,80%是为了850万以党政干部为主的群体服务的(http://www.39.net/focus/yw/200718.html)。另据监察部、人事部的数据,有40万名干部长期占据了干部病房、干部招待所、度假村,一年开支约为500亿元(http://baike.baidu.com/view/281380.htm)。据2005年两会透露的数据,在我国卫生总费用中,居民自费占60%,集体负担占25%,居民投入占15%。44.8%的城镇人口没有医疗保障,79.1%的农村人口没有医疗保障,48.9%的居民有病不就医。也就是说,尽管我国目前财政收入所占比重已经不小,但在通过再分配平衡社会利益关系上所起的作用并不大,甚至存在以再分配的方式加剧利益关系不平衡的现象。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分割,退休金的双轨制等,都是众所周知并且是广受诟病的现象。

在当期收入分配中还有一个问题也是值得注意的,这就是灰色收入的问题。王小鲁等人的研究表明,2008年我国隐性收入总计有9.3万亿元人民币,其中63%的部分集中在10%的家庭;而2008年“灰色收入”的金额是5.4万亿元人民币。灰色收入主要来自制度不健全导致的腐败、寻租行为、公共资金流失和垄断性收入的不合理分配。王小鲁等人据此推算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按城镇居民家庭10%分组,2008年城镇最高收入家庭与最低收入家庭的实际人均收入分别是5350元和13.9万元,差距是26倍,而按统计数据计算只有9倍。用城镇最高收入20%的家庭和农村最低收入20%的家庭来近似地代表全国最高和最低收入10%家庭,全国最高10%家庭的人均收入是9.7万元,而最低10%家庭的人均收入是1500元,两者在2008年相差65倍,而按统计数据计算只有23倍(http://finance.sina.com.cn/focus/hssr/)。由此可见,灰色收入对于拉大我国国民收入差距,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大量灰色收入的存在,不仅急剧拉大了贫富差距,而且使得通过个人收入所得税调节个人收入差距的手段失去了效力,使得收入差距的扩大处于不可治理状态。

第二,财富在政府和个人之间是如何转移的?

首先,是政府从社会中抽取的资源过多。这其中包括税收、社保缴费以及出让土地的收入。

早在2005年,美国财经杂志《福布斯》就发布报告称,在全球52个国家和地区中,我国是税负第二重的国家,仅次于法国,是亚洲税负最重的国家。按照中央党校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的计算,中国实际的宏观税负已经达到31%;按照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的研究报告,2009年中国全口径财政收入为10.8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2.2%

http://www.chinavalue.net/Media/Article.aspx?ArticleId=72407&PageId=2)。而财政部的数据则显示,当年中国财政收入为6.8亿元,占GDP比重为20%。在这些税收的项目中,有相当一些是隐形的,有人根据税率计算出一些日常商品的含税份额:一袋价格为2元的盐,包含大约0.29元的增值税和0.03元的城建税;去餐馆吃饭,买单费用的5.5%是营业税和城建税;一瓶3元的啤酒包含大约0.44元的增值税、0.12元的消费税和0.06元的城建税;如果你吸烟,一包8元的香烟包含4.70元消费税、增值税和城建税(http://www.chinavalue.net/media/Article.aspx?ArticleId=72322)。

社保缴费。根据清华大学白重恩教授的研究,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有的地区甚至达到50%,这一比例超过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按照世界银行2009年最新测算的实际承受税率,中国的社会保险缴费在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约为“金砖四国”其他三国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欧五国的3倍,是G7国家的2.8倍,是东亚邻国和邻近地区 (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的4.6倍

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hgjj/20100310/15287537911.shtml)。

出让土地的收入。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数据,2009年中国土地出让总价款为1.59万亿元,同比增加63.4%。2010年中国土地出让总价款为2.9万亿元。虽然土地收入不能完全看作是民间财富向国家的转移,但至少其中农民在土地上的损失是具有这种性质。根据有关部门前些年在北京地区的调查,一亩耕地转为商业用地后,假如最终在市场中的售价为100万元的话,农民得到的补偿只有5万元。

其实,除了这些因素之外,还有两个很重要的因素对实现个人财富向国家转移起到了重要作用。第一个因素是由国有垄断企业垄断价格实现的超额利润。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的 《国有企业的性质表现与改革》报告显示,多年来,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的利润高速增长,与享受的各种优惠补贴有关。2001年至2008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少计算或者少缴纳成本总额加上补贴,包括少支付的利息是2.8469万亿元,地租3万多亿元,资源租5000多亿元,亏损补贴1198亿元,总计是6万多亿元,这一数字远远大于4万多亿元的企业利润总额(http://money.163.com/11/0308/03/6UJFVJBC00253B0H.html)。实际上,国有垄断企业表面上高额利润还有相当一部分是来自垄断价格。在医疗、教育、电信、石油、铁路、数字电视等领域存在的垄断价格,以及由此实现的个人财富向国家的转移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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