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的贫富格局(3)
孙立平
2011-04-06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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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贫富格局远不是狭义的收入分配和收入差距的问题,因此,要理顺目前我国的利益关系,解决利益关系严重失衡的问题,仅仅在狭义的收入分配上做文章是远远不够的,而是需要一系列的机制与制度建设。换言之,我们需要建立起能够真正平衡社会中利益关系的长效机制,防止在劫贫济富和劫富济贫两个极端之间摇摆。

第一、规范收入分配的各个环节,解决灰色或隐性收入的问题。在收入分配领域调节利益关系,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我们现在连每个社会成员真实的收入都无法掌握,能够掌握的实际上只有工薪阶层的工资单收入。换句话说,现在我们的政府连谁是穷人谁是富人都分不清。这就造成两方面的结果,一是调节收入分配实际无从下手,利益关系的失衡实际上处于“不可治理状态”;二是在利用个人收入所得税杠杆调节收入分配时,往往使工薪阶层成为主要纳税人,结果不是缩小工薪阶层与富人之间的差距,而是扩大了这种差距。因此,需要规范收入分配的各个环节,使隐性的收入变成显性的收入,使灰色收入变成白色收入。只有这样,我们调节利益关系才有起码的基础。

第二、形成有效的财政监督,以及涉及到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转让环节的监督,制止财政收入的滥用和国有资产的流失。从今年地方两会来看,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公开有明显进展。但就总体来说,我国目前财政公开的程度是很低的,真正的制度化的财政监督机制还没有形成。尽管财政部门提供的资料是厚厚一本,但很多项目其实是云山雾罩,就是连专家也很难弄清楚其中的具体内容。在这种情况下,真正的财政监督无从谈起。利用现有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落实财政公开和财政监督,是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同时,要实现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转让的程序化和透明化,制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第三、缩减直接投资,降低行政费用,特别是三公消费的费用,取消向公务员提供的经济适用房。如前所述,目前我国政府再分配的因素比较弱,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财政支出用于直接投资和行政开支的比重过大。三公消费实际上是将公共财政支出变成私人消费,是造成贫富差距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要减少向公职人员发放的住房补贴,取消专门向公务员和某些事业单位人员提供的经济适用房。

第四、强化再分配在调节利益关系中的作用,解决再分配中的不公平问题。国际上的一般情况是,市场中的初次分配造成贫富差距,国家的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而我们现在的情况是,有时政府的再分配是扩大贫富差距的。政府再分配的目标应当是向全体国民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而不是向少数群体提供更高的福利。需要提到的一点是,在社会保障制度上,要重视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衔接、漏洞问题。我国农民工数量庞大,劳动条件差,工作环境恶劣。早期农民工已经开始进入中老年阶段,许多人在打工时身体受到严重损害,健康情况很不乐观,社会保障要充分考虑这批人的养老和医疗问题。在这方面要特别提防在居民税负负担加重的同时,再分配调节利益关系作用得不到强化的现象出现。

第五、实施减税措施,真正实现藏富于民,保护居民的财产安全。近些年来,国富民穷已经成为一个受到广泛诟病的问题。最近几年中,政府从民间攫取资源的速度有增无减。现在政府实施的很多调控措施最后都变成了收钱。房价高要收钱,汽车多要收钱,几乎所有的调控最后都变成了收费,居民的经济负担日益沉重。在这种情况下,税收制度改革要把减税作为重要目标之一,通过减税让利于民。保护居民的财产安全,停止房产税试点。现有的房产,是改革开放30多中国民众积累的唯一财富,要通过保护居民的财产安全,使民众对未来有稳定的预期和信心。房地产调控的目标应当是帮无房者买房,促有房者消费,买不起也租不起的,由政府提供廉租房。

第六、完善劳资协商制度。目前劳动者收入偏低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虽然可以预见,随着劳动力短缺趋势的出现,劳动者在劳动市场中的议价能力会有所增强,但在目前的制度背景下,资强劳弱的状况不会在短时间内有明显改观。因此,在制度的层面上强化劳动者利益博弈能力仍然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更具体地说,要不断完善工会制度,使工会真正成为工人自己的组织,成为维护自己利益和权利的有力工具。要完善包括工资协商制度在内的劳资协商制度,建立劳资双方的谈判制度,用这种协商制度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关系。

而所有这一切,都有赖于强化社会中公民参与机制,促进不同利益主体博弈能力的均衡,并用制度保障利益博弈的公平有序进行。市场经济社会中的利益均衡,必须也只能建立在利益主体公平博弈的基础上。政府能够进行的调控是有限的,在劫贫济富和劫富济贫两个极端摇摆更会对社会造成深深的伤害。关键的问题是,我们已经开始进入市场经济的时代,必须要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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