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当前位置:首 页 > 研究报告 > 定制研究

2006年度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报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07-02-27

2006年,是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取得良好开局的一年,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宏观调控政策引导下,国民经济取得了快速稳定健康的发展,GDP达到近21万亿元,增长率达到10.7%。2006年,是党和国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针政策、特别是《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非公经济36条”)进一步落实的一年,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政策和市场环境不断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取得了更大的发展,为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来源。新年伊始,回顾2006年民营经济发展过程,展望2007年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具有很重要意义。

  一、2006年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总体情况分析

  1.民营经济继续以高于全国经济增长速度的水平发展。
  ——个体私营企业大幅度增加。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到2006底,登记注册的全国私营企业达到494.7万户,比2005年增长15%,占全国企业总数的57.4%;注册资金总额为7.5万亿元,增长22%;从业人员为6395.5万人,增长9.81%;投资者人数1224.9万人,增长10.36%;雇工人数5171万人,增长9.68%。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为2576万户,比2005年增长3.8%;资金总额为6515亿元,增长12%;从业人员5045万人,增长2.95%。
  ——民营经济投资大幅度增长。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到2006年底,城镇中的非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即全部民营经济的固定投资总额达到48260亿元,比2005年增长37.7%,高于全国增长率13.2个百分点,占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由2005年的46.7%提高到51.6%。
  ——私营工业经济快速发展。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到2006年11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的私营工业增加值为15003亿元,同比增长25%,高于全国增长率8.2个百分点;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9.26%,比2005年提高约1.5个百分点。
  ——私营企业进出口总额高速增长。据国家海关统计,到2006年底,全国私营企业进出口总额为2436亿美元,同比增长46.5%,高于全国增长率约23个百分点;占全国进出口的比重为13.8%,比2005年提高2.1个百分点。其中出口总额为1707.6亿美元,同比增长52.1%,高于全国增长率24个百分点;占全国出口比重为17.6%,同比提高2.9个百分点。
  2.民营经济的效益和社会贡献不断增长。
  ——私营工业企业利润快速增长。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到2006年11月,规模以上私营工业利润总额为2521亿元,同比增长47.2%,高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16.5个百分点;占全国规模工业利润的比重为15.2%,同比提高了1.4个百分点。
  ——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快速增长。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2006年私营企业税收总额3495.2亿元,比2005年增长28.6%,高于全国6.7个百分点;占全国企业税收总额的比重为9.28%,比2005年提高了0.48个百分点。个体户税收总额为1194.7亿元,同比增长18.6%。另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到2006年9月,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利润税金总额为1418亿元,同比增长36.15%,高于全国13个百分点;占工业税金总额的比重为14.65%,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
  ——对社会公益事业贡献日益增大。仅以中国光彩事业为例,据统计,到2006年6月,由民营企业参加的光彩事业累计投资项目达15429个,比2005年同期增加1885个;累计到位资金1247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178亿元;累计安置就业人员479万人,比2005年同期增加179万人;累计帮助脱贫769.8万人,比2005年同期增加221万人;累计捐赠财物金额为170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加近40亿元。
  3.民营企业素质进一步提高。
  ——私营企业组织形式及治理结构不断优化。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到2006年9月底,全国私营企业中独资企业占20%,合伙企业占2.7%;有限责任公司占77.4%,数量比2005年底增长11.2%;股份有限公司占0.3%,数量比2005年底增长约29%。据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国家工商总局等今年联合进行的全国第七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到2005年底,私营企业中的独资企业比例为21%,比2年前降低了1.5个百分点;合伙企业比例为7.1%,降低了0.3个点;有限责任公司比例为65.6%,提高了2.7个点。抽样调查还显示,私营企业中设立股东大会的占58.1%,比2年前提高1.4个点;建有党组织的占34.8%,提高4个点;建立了工会组织的占53.3%,提高2.8个点;设立了职工代表大会的占35.9%,提高了约5个点。
  ——企业经济实力增大。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2006年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金为151万元,比2005年提高了8万元。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到2006年9月,全国规模私营工业企业的平均资产规模为2620万元/户,比2005年提高200万元;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为3210万元/户;平均从业人员134人/户,减少3人。据全国工商联2006年所做的对上规模民营企业调查,2005年达到2亿元以上销售收入规模的民营企业达到2688家,比上年增长26.85%;其中前20位企业营业收入总额为5025亿元,比上年增长的37%,平均规模为251亿元;列前三位的联想控股集团营业收入达1082亿元,沙钢集团和苏宁电器分别为405亿和397亿元。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据有关机构统计,我国民营科技企业目前已达约15万家,在5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企业中,民营科技企业占70%以上,取得的科技成果占高新区的70%以上。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最新调查,我国专利申请中,私营企业申请量占41%,明显高于其它经济形式,全国有7个省的私营企业专利申请比例超过50%,重庆和浙江超过70%;有6个省的私营企业发明专利申请超了50%。据科技部资料,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技术创新的70%、国内发明专利的65%和新产品的80%来自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的95%以上为非公有制企业。
  ——民营上市公司明显增加。2006年是民营上市公司增加最多的一年。全年私营控股上市公司增加了28家,占全国新增上市公司数量的39.4%,发行股份10亿多股,募集资金84.6亿元,占全部新募集资金的14.5%。
  ——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据全国工商联与商务部有关机构的联合调查,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生力军。按企业数计算,2005年对外直接投资的母体民营企业为2573家,占我国对外投资企业总数的64%。民营企业“走出去”的产业分布主要是境外分销贸易及其它服务业和加工贸易生产,分别占48.6%和38.7%。
  4.民营经济政策环境不断改善。
  ——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环境总体有利。今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政策,如“十一五”发展规划、建设创新型国家系列配套政策、建设新农村系列配套政策和宏观经济调控与稳定发展政策等等,这些措施为民营经济保持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宏观经济政策环境。
  ——中央继续强调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从2006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到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报告,中央都在强调要认真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为民营经济创造公平竞争的政策、市场和法制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中央的态度坚定了民营企业的信心,给民营经济发展带来了更大政策动力。
  ——有关政府部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取得新进展。在中央强调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方针政策的推动下,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推出了鼓励非公有制资本进入相关行业领域的措施,有关部门还改进了民营资本进入军工、石油石化领域的政策,金融部门也出台政策以改善民营企业、特别是一般中小企业的融资及信用担保条件,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及小企业的税收政策得到改进,国家发改委推出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中小企业成长工程。
  ——地方政府更加强调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对当地经济的重要意义。2006年又有部分省市出台了落实“非公经济36条”的政策措施,有的地区还专门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法规。目前,全国多数省区市均制定了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的实施政策,不少地方还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提出更积极、甚至超前的政策措施。
  5.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门落实“非公经济36条”的措施推进不平衡。
  ——行业准入总体上进展比较缓慢。主要是在一些垄断部门和行业,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如邮政、通信、广电、电力和金融等,民营经济的进入遇到大量的“玻璃门”现象,即看得见、进不去,一进就碰壁。比较突出的是以资本实力、技术水平和从业资历等各种理由抬高行业准入门槛,使得民营企业实际上进不去。
  ——金融、税收政策总体改进不大。金融方面进展不大的主要表现,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和主要股份制银行仍在信贷上对中小企业有种种不合理的条件限制,使得相当大一部分在经济效益、社会信誉和管理制度方面已经达到提供银行信贷条件要求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仍与银行信贷无缘;二是社会普遍呼吁了多年的允许设立以民营资本为主的专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区域性中小银行的建议,一直不为主要金融管理部门认可。税收方面进展不大的主要表现,一是内外资企业统一税制改革仍处在研究制定之中,二是民营企业员工的计税工资标准政策既与外资、也与国有企业不平等,民营企业要为此承担明显高于外资和国有企业的工资税务成本。
  ——一些配套措施在执行中遭遇阻力。尽管不少部门相继出台了落实“非公经济36条”实施政策意见,但一些部门受传统的观念影响与习惯制约,在实际管理上对民营企业仍抱不太信任的态度,以致在具体工作上或有意或无意、或直接或间接地限制民营企业。
  ——某些垄断企业在实际上更加排挤民营企业。面对民营企业部分地、逐步地进入某些垄断行业和领域,一些垄断企业出于维护自身超常利益与抵御市场竞争的需要,往往采取某些直接、间接手段与办法,如长期维持垄断高价、通过影响政府部门抬高行业准入门槛等,排挤甚至阻止民营企业进入。
  (2)市场环境面临诸多问题。据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的《2006-2007全球商业环境报告》,2006年中国的综合商业环境排名比2005年提升了15位,居第93位,但在175个经济体中仍属中等偏下水平。其中申请许可排名第78位,投资者保护排名第83位,获得信贷排名第101位,开办企业排名第128位,缴纳税款排名第168位。这些评价结果比较能够较真实地反映民营经济的情况,说明我国的市场环境、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市场环境仍须加大力度进行改善。
  (3)社会某些舆论存在负面影响。
  ——在对收入分配不公等方面的讨论存在某些偏颇舆论。面对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和收入分配上存在的严重不公这一复杂的社会现象,部分社会舆论简单地将其主要归因于是私营经济发展,归因于私营企业财富的迅速积累和积聚。这导致不少人对民营企业及企业家仍持某种异样眼光。
  ——关于“原罪”问题的再次争论给部分民营企业带来某种心理影响。民营企业在早期创业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某些违规行为,本应采取客观、历史和科学的态度来看待和评价,但受某种情绪的影响,一些人将此视为民营企业有“原罪”并进行谴责、批判甚至要求进行追究。这种情绪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某些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甚至还影响了某些司法行为。这对民营企业家造成了一定心理压力。
  (4)民营企业自身素质提高尚有不小差距。
  ——劳动纠纷不断增加。当前,民营企业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和安生卫生等劳动纠纷案件发生的比例和频率虽然并一定高于其它企业,但案件发生的总量和增长率近年来呈快速上升趋势。这既与民营企业数量和从业人员快速增长有关,也与部分企业不遵守甚至无视劳动法律法规有关,还与政府某些部门的监管不到位有关。
  ——社会诚信意识仍有不足。商标假冒、产品伪劣、财务失实、偷漏税款等问题仍在不少民营企业中存在,在一些地区和领域还比较严重。这些现象往往比较多地发生在一些中小民营企业身上。
  ——资源环境问题有所加重。受技术、管理水平因素和某些人为因素影响,相当大部分民营企业的经营比较粗放,由此带来资源浪费加大、环境污染加重等问题,这在加工行业的民营企业中比较突出。
  ——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近来,社会不时披露一些发生在民营企业身上的违法犯罪案件,比较多的是发生在民营上市公司之中,以及在房地产领域、银行信贷领域和商品交易及物流领域等。特别是发生在与政府打交道过程中的权钱交易和商业贿赂,引起了群众公愤,造成了不小负面影响。

  二、民营经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2006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与长期历史任务,它需要13亿人民共同努力,需要社会各个阶层与群体共同发挥作用,其中包括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大力参与和积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迅速发展,不仅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当前,社会上有部分人或有意或无意、或直接或间接地将社会中存在的一些影响和谐的矛盾与问题,同个体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联系起来。关于这一问题,应当采取客观、全面、公正的态度。首先必须看到,社会不和谐因素不仅阻碍了整个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也阻碍了民营经济的正常发展,民营经济也是社会不和谐因素的受害者。如政策待遇不平等、市场竞争不公平,法制不健全、执法不公正,市场秩序不规范、社会治安不稳定,官僚作风和官员腐败等等,这些不和谐因素,已经成为民营经济正常和健康发展的重大障碍。同时,也要指出,当前的某些不和谐因素,有的就存在于民营经济之中。如在部分民营企业中存在的工资待遇低、劳动条件差,产品假冒伪劣、环境生态破坏,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等,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秩序。但更应当指出的是,从整体上看,民营经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要真正推进社会和谐,必须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民营经济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表现在方方面面,其中比较重要的几个方面:
  一是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经济发展是社会和谐的最重要基础。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最大动力来源。目前,除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以外的广义民营经济已经占GDP的65%左右,其中个体私营经济已经占40%左右;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增量部分,70—80%来源于民营经济。
  二是维护社会稳定。就业是民生之本,劳动者普遍就业是社会稳定的最重要基础。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民营经济逐步成为解决中国社会就业问题的绝对主体。我国劳动力年年增加,就业人口年年增长。但随着国有经济战略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国有企业就业人数年年下降,全部国有单位就业人数总体上也是年年下降。从总体上看,民营经济不仅解决了中国新增就业的全部,而且还吸纳了因国有企业改制而分离分流出来的员工。正是民营经济在解决就业问题上的巨大贡献,为中国社会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是促进社会公平。公平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前提。公平的含义是公正与平等,不是平均与均等。真正的公平是全要素公平,即对各类生产要素的公平,其中包括对个人、对资本这一重要生产要素的公平。改革开放以来以百姓创业、民众投资、企业家经营为主要特征的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既是国家在政策、法律和制度上逐步给予民营经济以公平待遇的过程,也是民营经济不断争取政策、法律和制度公平待遇的过程。因此,发展民营经济促进了公平。而且,这一公平的形成过程,对推动形成整个社会的更大公平产生了重大影响。
  四是提高生产效率。效率、特别是生产效率,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真正的效率是全要素效率,是各类生产要素的总效率,其中包括个人资本、企业家经营这一重要生产要素的效率。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国逐步实行了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民营资本从无到有产生了、壮大了,民营资本的效率显现了、展示了,而且在许多方面明显地高于其它资本的效率。正是民营资本的出现和民营资本的效率,有力地推动了全社会资本和全社会生产要素效率的提高,这是中国经济得以十分迅速地发展、彻底告别短缺经济和贫困落后的一个基本原因。
  五是带来创造活力。自由地创业、创造和创新,是社会充满活力的最重要标志,也是社会和谐的一个主要标志。几千万家个体工商户的产生,几百万家私营企业的崛起,还有上千万自由职业者的出现,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追求创业自由的一个重要体现,也是国家政策不断推进创业自由的一个主要结果。这几百万、几千万个人和家庭,通过创业,为个人创造了价值,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国家创造了实力。不仅如此,民营经济还是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为构建创新型国家做出了重大贡献。民营科技企业已超过15万家,53个国家级高新区中的民营科技企业占70%以上;全国企业专利申请中,由私营企业专利的申请占41%,明显高于其它经济成份;改革开放以来,大约70%的技术创新、65%的国内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来自中小企业,而95%以上的中小企业是非公有制企业。正是民营经济的创业、创造和创新,大大提高了中国社会的整体活力,推动了中国社会和谐。
  六是增大民众财富。家庭财产普遍增加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家庭财产普遍大幅度增加,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到2006年底,全国有2576万家个体工商户,户均资金近2.53万元,实际资产可能远大于此;这些个体户涉及家庭人口达7500多万人,其中多数人基本上过上了小康生活。全国有494.7万家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金151万元,实际资产也可能大于此;私营企业投资者人数近1300万人,涉及家庭人口近4000万人,私营企业中的高层管理人员比投资者人数更多,涉及的家庭人口更多。这些投资者和高管人员的家庭多数是比较富裕的家庭,真正的富豪是极少数。有“恒产”就有“恒心”,有“恒心”就生活安心,生活安心就社会和谐。民营经济使这么多的人家庭财产得以日益增加与积累,可以安居乐业,过上富裕和比较富裕的生活,这为社会和谐提供了重要保证。
  七是参与新农村建设。实施新农村建设战略,是扭转我国城乡和工农差别扩大趋势、进而推进全社会和谐的重大战略举措。民营企业在发展农村经济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新农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首先,数百家国家级、数千家省级和数万家县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多数是私营企业,它们已经成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的主力军。其次,几十万家乡镇企业都是民营企业,其中多数本身原来就是或已经改制为私营企业,他们是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的主力军。第三,各行各业的私营企业或直接或间接地都在不同程度上参与农村建设,支持农业发展,帮助农民富裕。第四,改变传统的家庭农户型的生产经营方式,推进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的改革,发展新兴的农业企业,一个重要方向也是采取以农民独资或合股经营为主的私营企业。因此,可以说,中国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力量是农民,主导力量是政府,而一个最主要的社会参与力量就是民营企业。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广大民营企业的积极和广泛参与,如果不改革传统的农业生产组织与经营方式,如果不逐步、普遍地建立各种类型的现代农业生产企业和新式农业合作组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就难以实现。
  八是平衡地区发展。改变落后地区经济状况,促进地区相对平衡发展,是全社会和谐的很重要方面。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表明,民营经济发展是改变地区经济相对落后的一个主要因素。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的江浙等地,90年代中期以来的福建等地,都是主要靠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才得以迅速赶上并超过全国增长水平的。近年来,西藏民营企业的数量、就业人数和资金等的增长速度远高于全国平均速度,有力地推动了西藏经济的整体发展。据最新统计,2006年西藏非公有制经济的税收达到近10亿元,增长了41%,已占西藏全区总税收的58%。目前,中西部地区都已认识到,要加快改变经济落后面貌,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一条主要出路。
  九是贡献公益事业。20世纪90年代以来,愈来愈多的民营企业家不断地投身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现在,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发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力量。例如,参与中国光彩事业活动的有近2万家民营企业,近5年的各项光彩公益事业捐赠总额超过150亿元,年均30亿元。又如,在浙江,近年来各级慈善组织所接受的捐赠有近80%来自于民营企业,在今年发布的三个中国慈善榜中,入选最多的地区是浙江商人。在上海,仅市慈善基金会名下设立的专门用于教育项目的基金就有约四成来自民营企业。再如,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最近的抽样调查也显示,约有84%的私营业主曾有过捐赠行为。

三、2007年民营经济发展趋势

  1、宏观经济形势背景。
   2007年中国的宏观经济将保持快速稳定健康发展态势,这为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条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将保持连续与稳定,继续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将进一步完善,针对当前的突出矛盾与问题进行预调与微调;将更加注重落实,不断增强政府的政策与行政执行力,提高政策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有效性。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中央提出2007年中国的GDP增长率为8%左右,实际可能达到10%左右,与2006年基本持平。在经济仍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央强调要将经济工作的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四个着力”上,即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这“四个着力”,将进一步提高中国经济增长的质量。
  2、重大法律政策背景。
  2007年,国家将出台一系列新的法律政策,这将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政策和市场环境。比较重大的法律政策主要有:
  一是《物权法》制定。《物权法》是中国第一部专门保护各类财产、包括私营企业和个人财产的最基本法律,它是维护市场经济基本秩序、推动市场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一项根本性法律。它的出台将为民营经济的“恒产”、从而为企业家经营的“恒心”奠定最重要的法律基础。
  二是《企业所得税法》出台。《企业所得税法》是实现市场公平竞争的最主要的法律之一。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是内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多年一直进行的强烈呼吁。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出台,实现了民营企业的多年愿望。各类企业税收制度的统一,将在总体上明显降低民营企业的税负,进而明显降低民营企业的投资成本、经营成本,明显提高民营企业的投资效率和经营利润率,为民营企业的更好更快发展提供重要的政策推动力。
  三是金融体制改革加快。中央出台实施《关于全面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持续健康安全发展的若干意见》,将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的信贷条件,特别是直接融资条件。深化国有银行改革,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推动保险业改革与发展,推进金融对外开放,这一系列改革措施,将明显推进中国银行金融系统的信贷政策与经营业务更加市场化,民营企业的信贷环境条件将因此而逐步地改善。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中国资本市场的内在制度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时,国家切实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将明显增加,这一切,标志着真正的资本市场将加快形成。这为民营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真正大显身手创造了基本条件。
  四是“非公经济36条”政策进一步落实。2007年将是“非公经济36条”进一步落实的一年。中央明确提出:要加快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没有落实的要抓紧落实,进一步为各种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中央的要求,将更大地推动各部门各地区制定与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在垄断行业和基础实施领域,有关部门将不断出台鼓励支持民营经济进入的新措施,金融领域将允许更多的民营资本进入,以企业形式进入的领域与范围也将有所扩大。鉴于民营企业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地方政府将在落实“非公经济36条”及配套措施上采取更积极行动,从而推动地方民营经济的更大发展。
  3、发展趋势判断。
  一是民营经济继续保持高于全国水平快速发展,但增长率相对下降。由于国家的宏观经济环境的有利和民营经济政策环境的进一步改善,2007年及今后几年,中国的民营经济仍将快速发展,增长率仍将高于全国经济平均增长,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进一步提升,占GDP的比重将进一步提高,预计提高一个百分点左右。由于民营经济经过约20年的超速发展,民营经济的总体规模和基数已经很大,今后几年,民营经济在企业数量、注册资金、就业人数、投资总额、销售收入等方面,虽然在总量上仍会继续大幅度增加,但增长率将相对下降。
  二是民营经济效率与效益进一步提高,但企业间差异扩大。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所得税的政策即将实施,部分地方在某些相关方面的税收政策可能提前推出;信贷政策的相对放宽,资本市场的明显扩大,行业准入条件的进一步宽松等等,这一切将推动民营企业降低投资与经营成本,提高投资效率和经营效益。但各类民营企业数量庞大,参差不齐,由于其所在与所属的行业领域不同,地区政策不同,特别是规模经济和管理水平的不同,企业间的效率与效益水平差异会进一步扩大。这种差异的扩大将是一个长期现象。
  三是民营经济增长方式不断转变,但仍面临种种困难与矛盾。由于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进一步扩大,进入的行业领域更广,大中型民营企业更多,国家关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对民营经济的影响比过去更大更深,同时,不少民营企业也已清醒地认识到经营与增长方式对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真正做大做强的决定性意义。在这一政策影响和内在要求推动下,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正在逐步改变过去粗放型增长方式。但是,由于绝大多数民营企业是中小企业,在人才、技术、资源、产品、管理等方面条件普遍较差,以数量扩张、粗放经营、劳动密集、资源消耗等为主要特征的生产发展,仍是民营企业的主要增长方式。民营企业要真正改变这种方式还有一系列困难与矛盾需要解决。只有我国的多数民营企业都真正实现了增长方式的转变,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整体真正转变才可能实现。
  四是民营企业“走出去”将明显加快,但总体水平尚待提高。随着我国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我国对外开放的大门彻底打开,这将大大地推动大量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实现“走出去”的愿望。近几年,民营企业“走出去”的主要方式是在外投资建设产品营销基地和生产加工基地,且总体上处于中低档次,总体水平仍须提高。今后将有更多的民营企业在国外建立营销基地,扩大加工基地,同时,一些企业还将建立研发基地、资源基地、融资基地和人才基地,部分基地将建立在发达国家。这反映了未来民营企业“走出去”的质量与水平提高的趋势与特征。
  五是新的社会阶层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但人员差别日益明显。作为我国新的社会阶层的主体,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队伍将不断扩大。一方面,一批批成功人士不断涌现,一批批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不断产生,已经形成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养、较大社会贡献、较强参政议政能力、较大社会影响的代表人士队伍。另一方面,相当大部分人士在文化、技术、管理等方面的素质仍待提高,一些人的思想道德意识仍待增强,极少数人还有违法乱纪行为。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整体素质,将是中国未来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

四、采取更积极政策措施,推动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全面落实“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
  全面推进“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的实施,必须切实遵循中央要求,着力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定。凡不符合宪法及其相关法律(包括即将通过的《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等)中有关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的法律法规,凡是不符合“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的政策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政策,都要进行清理和修改。
  二是认真检查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此作为提高执行力的重要方面,凡未制定“非公经济36条”配套实施政策的,都要及时制定,正在制定的,要加快步伐,尽早完成;凡已经制定了的,要对实际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推动措施的切实执行。
  三是切实解决行业准入问题。垄断行业、重要领域准入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要有利于真正实现加快行业发展、维护行业公平、保障行业秩序等三方面目标。为此,要按照民主化、公开化、科学化、程序化的要求,充分听取和尊重社会各方面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意见与建议,避免国家政策出现局部性的利益化。
  2.着力改进税收金融政策。
  要及时改进税收政策。统一内外资企业税制真正实施可能要到2008年才开始。由于民营企业的部分税目的税率不仅与外资、而且与国有企业的差距甚大,因此,可以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正式全面实施之前,在今年就对民营企业的某些税收政策按照新税法进行适当调整,如企业员工工资全额进入成本,或至少按国有企业的工资进成本标准执行。
  金融改革与创新要充分考虑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提供必要服务的问题。在金融创新上,各类银行要把中小企业作为重要服务对象,在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工具和技术、金融监管方式和方法上进行创新,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金融信贷服务。在银行改革上,国有银行在加强与境外战略投资者深度合作的同时,也要积极开展与民营资本的合作,允许其作为战略投资者参股国有银行。在发展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方面,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发展金融业,设立多种形式的中小金融企业和建立社区银行,这类金融机构以民营资本为主。在发展科技金融方面,可建立中国的科技银行。科技银行设立在高新区内,是一种区域性银行;银行实行股份制,资本来源以区内科技企业为主;银行存贷款主要对象为区内的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信贷业务范围是为与科技创新有关的业务提供服务。建议在北京、上海、深圳等部分有条件城市的高新区进行科技银行试点。
  3.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的严肃与公正。
  维护行政执法与司法的严肃,必须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这是提高行政与司法执行力的必然要求。与此同时,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司法为民、司法公正,这是真正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职能作用的必然要求。当前,在一些领域和地区,既存在执法不严问题,也存在执法不公问题。前者表现在部分地区为了吸引投资、加快发展,放任民营企业的某些违规违法行为。后者表现在有的领域,面对同样违规行为,若发生在国有和三资企业身上,可能不算问题或不算大问题,但若发生在私营企业身上,则往往视为经济犯罪被诉诸于法律,导致企业倒闭破产,甚至使企业主倾家荡产。必须加快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体制机制的步伐,加强社会和谐的行政执法与司法保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与司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为各类企业提供公平的执法环境。
  4.不断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要通过一定的舆论宣传与引导,在广大群众中逐步树立起三个新观念。一是树立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为新社会阶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也是共产党的执政基础的新政治观;二是树立民营资本、私人财产,也是国家与社会的财富的新财富观;三是树立客观公正地看待民营企业早期发展中的某些与当时规则相冲突行为的新历史观。只有在群众意识和社会舆论中真正树立起这三个新观念,才能根本解决在部分群众中仍然存在的对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的某些旧观念旧意识,也才能根本消除在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仍然存在的某些担心与疑虑。
  5.民营企业要为构建和谐社会承担更大责任。
  民营经济要进一步发展,应当积极响应党的号召,顺应时代趋势,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一是推动发展的责任。民营企业要不断地增加投资、扩大生产,增加岗位、扩大就业,增加利润、增大税收,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二是推进公平的责任。民营企业既要为自身的发展争取更加公平的法律、政策和市场环境,也要公平地对待社会其他群体、特别是工人群体,努力维护职工的公平权利与合法利益。三是促进自由创造的责任。民营企业既要积极争取消除对创业、创新和发展的不合法限制,又要努力推动改变那些表面合法、实不合理的限制。四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责任。充分尊重和切实维护员工的一切合法权利与权益,是民营企业的责任与义务,也是民营企业获得员工认同、支持和积极劳动贡献的条件,是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产生的基础。五是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责任。民营企业应当积极主动投身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节约能源资源,坚决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生产能力,逐步真正地实现绿色生产、绿色消费,为国家为社会创造绿色GDP。六是遵守法律法规的责任。民营企业作为企业公民,要切实遵守劳动法、合同法、工资法、环保法、税法、生产安全法、社会保障法、资源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商业贿赂法等一切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七是遵守道德诚信的责任。要在企业家中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宣传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提倡勤俭节约,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真正建立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个人诚信。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企业的正常发展和企业家的身心健康,真正打造“百年老店”。八是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责任。民营企业家要增强公益意识,积极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参与扶贫事业、社区公益事业、社会慈善事业。这是中国企业家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
  构建和谐企业,进而推动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国家、和谐世界,是民营企业的社会与历史责任。中国的民营企业家们要为此而不断努力,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文章来源:《财经》网络版)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经济观察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 姓名:
* 邮箱:
* 昵称:
*姓名和Email为保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