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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违规资金应当成为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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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6-19

经济观察网讯 银监会昨日公布了处罚银行资金违规入市的决定,但由于监管职能所限,银监会只能对相关的银行予以处理,而对违规的两家中央级国企,只提了一句“将由国资委进一步作出处理”。

普通投资者当然不希望对违规者的处理只有这么一句话。对整个证券市场而言,违规资金是害群之马。就以这两家企业的作为而言,它们挪用的是银行贷款,而贷款的资金来源是银行储户,实际是把证券市场的风险转嫁给储户。此外,两家企业挪用贷款资金申购新股实质是与民争利。在当前的新股发行制度下,资金量的多少决定了新股中签机会的大小。有的个人投资者这辈子都没中过一次新股,而违规企业却动辄调用上亿元的资金与他们竞争。

更为严重的是,违规资金的大进大出往往导致股市的动荡。前几年每当监管部门调查违规资金入市时,市场均视其为“利空”,由此带来股市的剧烈下跌。

值得欣慰的是,从银监会对本次违规资金披露的过程,我们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对股市所持的谨慎和呵护态度。但这还不够,对于挪用资金的违规者,监管层理应给予明确的重罚,以起到震慑和吓阻的作用,迫使蠢蠢欲动的后来者裹足不前。惟其如此,市场才会更加健康,查处违规资金的举措才会成为股市的大利好。(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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