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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当选国家主席 习近平任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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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3-17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5日上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胡锦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选举吴邦国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选举习近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新一届领导人产生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王兆国主持。 今天的会议应出席代表2987人,出席2967人,缺席2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经过表决,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了这个方案。 随后,会议进行选举。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监督下,分发选票、写票、投票、计票等各个环节顺利进行。工作人员宣读了计票结果。 10时57分,王兆国开始宣布选举结果: 吴邦国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161人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胡锦涛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胡锦涛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再次当选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的胡锦涛,起身向代表们鞠躬致意。 再次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吴邦国、新当选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等,也向代表们鞠躬致意。 (稿件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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