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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产保护促中国获得更持久发展动力(许川谈两会)
发布日期 2007-03-05

刘许川 《经济观察报》华南新闻中心主任

即将在本次全国人代会上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如个别条款修正取得进步并获顺利通过,必将使高速发展的中国获得更持久的发展动力。

物权法历经7次审议乃中国立法史上少有之景象,说明这部法律对于中国发展制度的影响与以往法律有不可同日而语之价值。共产主义政党主政下的国家明确承认并且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必将使中国未来的发展之路呈现更清晰明确的方向。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全国民众、政府和学界对这一法律的制定上存在一定的分歧也属正常。

但既然考虑到这一法律必须制定且施实,就应当真正发挥其真正功能,使国家发展获得更加稳定、持久和强大的动力。

20多年来的中国改革事业正是得益于承认个人奋斗和个人权利的基础上获得了伟大的成功。但是到现在为止,仍不能说中国基层力量得到真正的发动。实际上,由于个人财产权保护的缺失和有关法律上的暖昧之处,使得刚刚取得成功的个人和私营组织一开始就意识到不确定性对他们发展的威胁,这种不确定性带来的是财富转移、藏匿,并且竭力躲避政府税收和一系列行为。

给人民带来不确定性的因素主要来自于土地和房产权的认定和法律保护上缺失。国家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只有50年,住宅用地70年,这种情况下国有、私营组织和个人在最初取得这些使用权之后最长的已超过20年,作为其事业发展中最重要财富的土地和住宅面临被收邀或重新计费的威胁,人民的危机感迅速来临,并且开始削弱他们创业和守业的热情。与此同时,农民土地和居民住房被随意拆迁而不能与政府平等谈判的情况更严重地侵害着中国众多弱势群体的利益,得不到最基本生存条件的民众更谈何发展?

近几年来由沿海城市发展起来并漫延到全国各大城市的投资移民行业日益壮大起来,显然与人民的危机感密切相关,这个行业的主要职能就是把中国最富裕的一个阶层连人带家都搬到那些承认他们的私人土地和房屋权力的国家里去。

我们看到在过去十几年中发达起来的中国老板已经几乎全部把他们的儿女送到国外读书并加入该国国藉,同时以其儿女或其他人的身份在海外设立的企业越来越多,中国的财富加快向外国转移的同时,那些钱转过身又以外资的身份重新投入到中国来继续淘金。我们知道,现在在中国流动的外资,特别是热钱,有相当大部分是这些拥有中国关系的假外资参与中国资产的炒卖的。

这部物权法如果能够明确保护个人财产权特别是土地及其附属物权,将给中国的经济运行带来的好处不言而喻。有恒产才有恒心,只有在确定性的环境里,个人和组织才会全身心投入创造财富的行动中,才能不必千方寻找逃避不确性危险而浪费人生的精力。

这部物权法如果能够明确规定建设用地、私宅用地乃至农民责任田的永久使用权,而不必到期重新审核一次,必将使那些转移财富的人有一大部分停止他们的搬家行动。在承认和保护私人拥有永久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哪怕很快推出争炒已久的物业税,相信也不会再遇到更大的阻力。

这部提交审议的物权法,仍有相当的模糊之处,如果本次人代会仍不能通过,也许不是什么坏事。我们相信,一部经本次人代会良性修改并通过的物权法,将会极大地改变中国人的生活态度、财富观和创业热情,将会使我们的国家在成为真正的大国的道路上获得持续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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