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修订
修订后的律师法在实践中,事实上被未修订的刑诉法所架空了。此番刑诉法修订,理应吸取律师法修订时的教训,尽可能避免“新法刚出台,冲突就出来”。
——《新京报》
赋予近亲属拒绝作证的权利,在司法查证上做出小的牺牲和让步,收获的是更重要的人伦精神归复。
——《京华时报》
刑诉法二次大修是否应当一并考虑几类基本职业的作证豁免,如医生对其病人涉案的作证豁免,律师对其当事人涉案或另涉他案的作证豁免,等等。引入一项完整的制度,较之“单兵突进”的制度试探,也许更科学,也更经济。
——《新闻晨报》
亲亲相隐可能对受害人不公,对司法过程造成不便。但是,与破坏家庭伦理可能带来的负面后果相比,上述不便是可以容忍的。因而,自汉代以来,伴随着儒家理念进入刑律,亲亲相隐成为一项普遍的司法原则。
——《南方都市报》
人们在面对这一法律的进步时,似乎习惯性地往“国际化”、“现代化”的方向去寻找理由,却忘记了我们的传统中也有很多可供利用的文化、伦理乃至政治资源。
——《广州日报》
国家补偿与刑诉法如何衔接,让被害人和被告人的权利得到同等关注,也是刑诉法修订必须承载的一个命题。
——《华西都市报》
亲属的作证特权应当确立,亲属之间的包庇罪应当废除,但“大义灭亲”仍然必须作为“大义”的道德价值而存在。
——《扬子晚报》
利比亚
今日的利比亚,没有政治恶斗的本钱。须知:首恶必办,胁从不问,受蒙蔽无罪,反戈一击有功。此中蕴含的政治大智慧,发人深省。
——《新京报》
文明社会的关键,不是如何上台,而是如何下台,当卡扎菲把反对者逼得无法下台、无法脱身、难以生存的时候,他便已在冥冥之中,堵死了自己未来平安下台、脱身和生存的去路。
——《新快报》
卡扎菲在中国也成了一些人表达情绪的“影射靶子”,但这没什么,中国社会早就习惯了听到一些“奇怪的声音”,这或许正是中国政治承受力不断扩容的表现。
——《环球时报》
《工资条例》难产
缺少劳动者声音、被利益集团“绑架”的《工资条例》,即便出台,又能维护劳动者多少权益?制定《工资条例》,立法者真该好好打捞劳动者“沉默的声音”,挣脱利益集团的绑架。
——《广州日报》
要改变立法博弈中的严重失衡局面,就要求《工资条例》的起草工作由“后台操作”走向“前台交锋”,这不仅能够充分保证广大劳动者说话发声,而且也能将各类企业代言人的意见和诉求见见光、杀杀毒,让全社会判断到底谁在背后胡搅蛮缠。
——《中国青年报》
成熟的劳动者、不缺位的执行力、公平的就业机制、对等的劳资关系,这是我们期待《工资条例》的大前提。
——《青年时报》
问题是劳动者的要求是什么?他们的道理又在哪里?劳动者不可能等待企业方,等他们钱赚够了再点头同意,给个稍稍体面些的工资。
——《新闻晨报》
李昌奎案再审
李昌奎的死,可能是民意所归,但这不意味着“民意的胜利”,舆论监督应该知道自己的边界在哪里,有权监督司法,但无权替法院行使审判权。
——《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