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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河道治砂十年步入法制化 湘官方铁腕治砂进行时(2)
2012-04-12 09:32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陈安庆 陆枫 编辑:经济观察网
导语:随着三峡水库的建成蓄水,湘江、洞庭湖、与长江之间的联系进一步加大。湖南官方的治砂行动“牵一发动全身”,关系全局。

据本网记者了解,一条小型的吸砂船成本一般在10万元以内,一小时大约采砂1000吨,按照每天采砂10小时计算,每天采砂将近1万吨,每吨按照10元计算,一天可获10万元毛收入,去除其他损耗,保守计算,一艘采砂船的年利润在2000万元以上。

砂场老板在获得暴利之后,纷纷开始寻找自己的保护伞。时任株洲县长蔡周良曾直言表示,有些采砂场与当地黑恶势力有盘根错节的关联,并可能牵出一系列腐败问题,他呼吁媒体大胆曝光其中的利益寻租。

有砂场老板还成立了“采砂联合体”,湘江上甚至出现了与执法人员对抗的所谓“水上稽查队”。正规的执法队在一次又一次的执法行动中,竟然多次遭到非法“水上稽查队”的暴力抗法。

采砂的另外一端是非法采金。湘江的砂石中富含黄金资源。自上世纪60年代开始,沿江居民开始采砂淘金,到上世纪80年代初,采砂船发展到180多条。

2010年之前,围绕黄金,在当地已经形成了一个小有规模的地下市场,淘金船淘到金子后,就会有人上门收购,收购价格随行就市,有专人每天盯着国际金价来确定交易价格。

据株洲县朱亭镇政协联工委主任彭兰庄介绍,最高峰时,湘江上会有几十条淘金船一字铺开,场面非常壮观。因此难免出现抢地盘的现象。每个淘金者都等待着命运的垂青,一般一天可以采到100多克,如果运气好,几百克也有可能。如果以一克黄金200元计算,一条淘金船一天就能挣五万元,一年可赚上千万元。

一条采金船投入运营,除生产费用,约2个月可收回投资。由于目前下水船只绝大多数系2009年及以前下水作业,尽管株洲县地方政府多次阻止,时打时停的采挖使每条船至少正常采挖达3个月以上,船主收回投资的概率为八成以上。

湘江、汨罗江、沅江,流经汨罗境内98公里,所产黄砂质地优良,最远销到东南亚。在洞庭湖及其支流的砂石,开采均价在2005年每吨只有3元,2011年已达13元,运到重庆、上海等地能卖到40元每吨,一艘万匹马力的吸砂船,一年能产砂金200万元左右。数支串连沅江、湘阴、汨罗、岳阳县的挖砂、运砂队伍在洞庭湖水域川流不息,将洞庭湖水域的砂石通过水路源源不断地运到重庆、上海、武汉等地。

知情人士披露,洞庭湖里一艘最小的采砂船一晚上也能有上千元的收益,而大型“吸砂王”一晚上的收益能达到数十万元。面对官方的打击,许多小型采砂船往往采取“夜间作业”、“流动作业”等迂回方式躲避打击。湖南岳阳汨罗(县级市)曾多次开展河道专项整治,严打非法采砂。由于多种原因,始终陷于治标不治本的恶性循环之中,每次打击过后,非法采砂又死灰复燃,且变本加厉。

江湖危机

随着三峡水库的建成蓄水,湘江、洞庭湖、与长江之间的联系进一步加大。湖南官方治砂“牵一发动全身”,关系全局。

给湘江治理带来困扰的人为活动主要是非法采砂和污染。但采砂和保护湘江流域生态环境又是一对矛盾体。砂石资源合理利用,可以创造出丰厚的财政收入。但如果控制不当,就会导致河道淤阻、环境受污、渔业生态环境破坏、湿地面积减少等一系列问题。

在湖南省大力整治之前,由于湘江流域及洞庭湖周边县区之间没有协调联席机制,地方治理各自为政,采矿权价款悬殊,导致彼此恶性竞争,砂石资源掠夺性开采、资源浪费的现象颇为严重,对湘江造成的创伤尤为明显。

洞庭湖“北通巫峡、南极潇湘”,自古以来便有“洞庭天下水”之说。作为长江中下游最重要的通江调蓄湖泊,洞庭湖与长江及其支流湘江的联系可谓“千丝万缕”。

枯水危机直接掣肘着湘江航运,也使得洞庭湖原有的生态环境面临严峻考验。洞庭湖作为中国第二大淡水湖泊,一直是亚洲乃至全球最重要的湿地生态系统之一。但近几年,逢枯水期,一些较浅的洪道,水深已不足两米,航行速度很慢,水手们只得站在船头不断将竹篙插入水中测量水深,更让人担心的是,洞庭湖的枯水期几乎每年都会比前一年提前到来。

“通江湖泊”——洞庭湖的缺水危机,反过来又影响到湘江。由于近年湘江枯水期延长,从株洲航电枢纽至长沙的航道,一年只有6个月的正常通航期,枯水期有泥鳅滩、铜锣滩等6个浅滩无法通过200吨级以上船舶,千吨级船舶的通航保证率不足50%。原长沙航道管理局副局长陈战则用“大船进不来,小船划不来”概括过湘江枯水期航运的尴尬现实。

湖南社科院区域经济专家张平教授指出,湘江治理需从人为因素与自然因素两方面入手,若想更好的发挥与长江的通联作用,必须实现湘江与洞庭湖的治理“双管齐下”。

近几年来,洞庭湖特别是东洞庭湖不断增多的采砂船舶令岳阳县部分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格外担忧。岳阳县彭孝道、罗水兵等12名人大代表联名提“议案”,希望地方政府部门加强东洞庭湖砂石开采的规范管理。他们认为,目前东洞庭湖已经“千疮百孔,面目全非”。这份议案说,“保守估计,砂石采挖,日吞吐量不下15万吨。”

2012年4月7日,岳阳洞庭湖大桥北水面,等待运砂的20多艘铁舶船布满水面,一直摆到了长江与洞庭湖交汇的三江口。而洞庭湖与长江交汇的水面上,布满“油彩”。空气中仍弥漫着浓重的柴油味,柴油在水面上形成了一条宽约百米,长约数千米的油污带。沿岸市民称,这是采砂过程中运砂船和采砂自卸驳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油污(挖沙船一次加油可达数十吨)直排江面、湖面。而在洞庭湖大桥下方,竖立着江豚保护区碑牌。

据了解,湘江汨罗段因为采砂导致挖沙工程船、运砂自卸驳翻沉及人员伤亡重大安全事故频发。就在上月末,一艘造价数千万的挖沙船在汨罗营田码头附近发生倾覆事故,迄今仍无法打捞出水。船上机舱内存有大量油料,不排除泄漏造成环境污染的可能。

知情人透露,保守估计洞庭湖支流及主湖区吸砂船和挖砂船达400条以上。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副所长王丁表示,洞庭湖作为通长江湖泊,目前白鳍豚基本绝迹,人类活动是最直接的因素。

洞庭湖上“美容师”张建设说:“ 每年都有100吨废弃机油流入洞庭湖中,这对洞庭湖生态环境的污染可想而知。”张说,采砂船除生产中排放油污外,还有部分采砂船质量有问题,船尾进水后,连带废弃机油一起排出。张建设曾向洞庭湖上采砂船主提出回收机舱废弃机油时,却屡遭船主抵制。

洞庭湖采砂,直接导致了河道沙滩的减少,支流及主湖区尾堆随处可见,芦苇面积减少,堤岸崩塌、河床扭曲,尾堆林立,饮用水质变差、个别鱼种开始绝迹。彭孝道等人调研指出,在东洞庭湖鹿角段有286户、1156名渔民以捕鱼为生。由于无序开采,渔民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安乡农民刘连礼和谢中良于2006年初与汨罗市芦苇场签订沿河开发种植芦苇合同,经过四年多的开发种植,共投入2000多万元资金,正值芦苇(一般4-5年才能成长)收获时节,长势喜人的芦苇却一块块被汨源砂石公司的挖砂机蚕食掉。

2010年,水利部和三峡委都下派专员调研,明确表示,洞庭湖附近淡水缺乏与采砂泛滥有关。实际上,采砂对鱼类的活跃通道、产卵都有影响,且改变了原有的浅滩、漫坡,产生了许多漩涡,表层土壤被冲洗掉,大量的表层植被遭破坏,湖水变浑。

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蒋勇表示,长江最后的精灵---江豚濒临灭绝命运。由于数量锐减,被称为白鳍豚的“丑表妹”的江豚,早已入列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极危等级种群,它和人类都同属于哺乳动物。由于濒临灭绝,将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提升为国家一级。

铁腕治理

时任株洲县长蔡周良称,有些采砂场与当地黑恶势力有盘根错节的关联,并可能牵出一系列腐败问题,他呼吁媒体大胆曝光其中的利益寻租。几乎在同时,湘潭、长沙等地也展开了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将矛头直指砂场背后的“保护伞”,要求限期清理采砂场幕后的官股。

株洲县对滞留在黄龙港内的40艘淘金船,采取5个执法人员包一艘取缔任务的方式,督促船主限期撤出,该河段持续多年的无序淘金有望得到彻底整治。

2011年11月20日至2012年4月,湖南省展开了一系列针对非法采砂的整治行动。行动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湖南官方提供的数字称,自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拘留非法采砂、淘金船主99人,批准逮捕18人。截至2012年3月13日,湖南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764次,出动人员3.2万人次,整治非法采砂淘金船2641艘,查处、取缔非法采砂码头(场)1099个,清理砂石尾堆3921处、2523万立方米。

其中,尤以2012年1月5日至15日,开展的“三禁一清” (即禁止淘金、禁止在禁采区采砂、禁止无证采砂船采砂,清理河道采砂尾堆)行动最为严苛,在湖南境内全面查禁241条淘金船、1575艘无证采砂船作业,全面禁止在湖南境内“四水干流”和洞庭湖洪道838公里禁采区及其它河流禁采区淘金采砂;对饮用水源地、城区、桥梁等重点河段、重点区域、重要设施的河道采砂实现实时监控,像管理车辆一样管理采砂船只,对每一艘采砂船实行编号,建立档案,安装GPS装备,实现采砂区域、采砂业主、采砂船图像、定位、定量等信息的监控和管理。

2102年3月14日,湖南省政府又印发《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试行办法》(下称《试行办法》),对河道采砂规划、许可、采砂权出让等作出相应规定。由于河道砂石资源属于国有资源,该《试行办法》还规定,除经国家批准外,一律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有偿出让方式,并依法收取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为此,在不久前的3月14日,湖南省政府颁布了《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试行办法》,对河道内非法采砂、淘金、乱采滥挖、乱堆乱弃等行为进行铁腕整治。湖南省水利厅副厅长、省河道采砂整治办主任刘佩亚表示,《试行办法》提出河道采砂管理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管理体制,这相对于以往的“多龙管砂”模式来说是一个很大突破。

《试行办法》力图从严控制采砂权出让行为,所有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都要报经湖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各地的河道砂石开采权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取得,坚决杜绝出现为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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