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亚龙和《红楼梦》
导语:跟一些动辄贪污数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巨贪相比,究竟是足协官员尚算“清廉”,还是这波被认为史上最严的足球反腐,其实同样属于选择性办案?

 

经济观察报 朱冲/文 贾雨村、甄士隐、谢亚龙……也许未来会把这三个人放在一起说,至少原中国足协副主席谢亚龙是这么想的。他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暗示律师,在中国足球反腐案件的审讯中,他遭到刑讯逼供。谢亚龙的辩护律师金晓光当庭提供了非法证据取证的线索,立即要求进入法律保护程序,鉴定伤情,并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众所周知,至少在中国,当犯罪嫌疑人和律师会面时,因为有警察在场,无法和律师明确表示自己遭受刑讯逼供。那么,律师如何知晓谢亚龙的内心,并提前搜集非法证据取证线索?

据金晓光介绍,那是2010年7月22日,在辽宁省专案组两名人员的监督下,谢亚龙和律师见面。“他问我看过《红楼梦》没有?因为我是学理科出身,没有看过。他说《红楼梦》第一回合出现两个人物的名字,你回去查一查,我的案子就是这个情况。我回去查了一下才知道是指贾雨村和甄士隐。他当时是当着专案组的人员面暗示了刑讯逼供这一情况。”

果然,到了公开庭审时,谢亚龙不再畏惧。他称自己在看守所中被电击、吊打、羞辱、谩骂、火车上被扇耳光、不让睡觉等刑讯逼供措施,并且曾遭遇威胁,他患尿毒症的妻子被扣留。如果他不认罪的话,家人就不能离开。他当庭讲述了被刑讯逼供的过程,对于检方指控的一些罪行,谢亚龙当庭翻供,指出绝大多数的案件都是假案,并指出了刑讯逼供者的真实姓名。

熟悉《红楼梦》的人都知道,《红楼梦》中多有借名字谐音蕴含深意的情况,而这两个人名字最为突出。他们是作者真事隐去,假语村言的叙事交代。

看来,年轻时是一名短跑运动员,后因伤早早退役做了教练,从此开始了自己的体育职业生涯,先后任过体委群体司司长、田径管理中心主任、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等职,属不折不扣体育人的谢亚龙,熟读名著,文化修养不低于看似需要具备丰富知识的律师。

这可能要从他的爱好说起。当年在体育总局内部,他就被认为喜欢思考,喜欢写文章,看上去更像个书生。因此,他一直被认为是一个典型的理论型干部。翻开他的简历——北京体育大学副校长、体育科研所副所长、总局电子信息中心党委书记,的确有多半的经历在这些理论型单位工作。

他还做过原国家体委主任伍绍祖的专职秘书。到田管中心任职时,他公开表示:“不杜绝田径界的兴奋剂问题,我就下台,宁愿去北京前门卖大碗茶。”而据悉毫不懂足球的他,能坐上足管中心主任的位置,就在于他的一篇论文——“孙悟空的产权属于谁”,得到总局领导的高度赞赏。

当然,这种“前后反复”也符合谢亚龙爱出风头的性格。2000年悉尼奥运会,王丽萍代表中国田径队获得女子20公里竞走金牌。赛后,中国田径队领队谢亚龙说:“我们今天是靠牺牲刘宏宇,用一块银牌和一块铜牌换来一块金牌。王丽萍在实力上与刘宏宇存在差距,但正是由于刘宏宇失利,王丽萍才夺得一枚金牌,这是我们战术的胜利。”此言一出引发轩然大波,因为有点类似于中国乒乓球界经常出现的“让球事件”。这也令王丽萍很气愤,“团部根本没有牺牲刘宏宇保我的战术,不知为什么说出这样不负责任的话。”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不允许在取证过程中进行刑讯逼供,刑讯逼供出的证词不能够作为定案依据。如果最终谢亚龙因此而被赦免或减轻罪行,文化修养起到的作用不可低估。

难怪已经有部分人为曾经被作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足协官员鸣不平了。谢亚龙在存有刑讯逼供可能的背景下被控受贿172万;南勇则被控受贿148万元;另一位足协副主席杨一民已经认罪,受贿125万,入狱10年;两位裁判黄俊杰、陆俊分别受贿148万和81万;原裁判委员会主任张健强受贿最多,273万元。

跟一些动辄贪污数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巨贪相比,究竟是足协官员尚算“清廉”,还是这波被认为史上最严的足球反腐,其实同样属于选择性办案?因为,不只是贪污数额偏小,还有涉案比赛数量极少,仅限于渝沈之战、上海国际VS天津泰达等几场被媒体重点关注的敏感比赛。申思、祁宏、江津、李明四人被控涉假800万,真的只参与了一场比赛?除此之外,其他比赛、其他球队都是干净的?拥有更大调查取证能力的检察机关就没能比媒体搜查出更多?这是很多人的疑问。

《红楼梦》中贾雨村还起到联系贾府和整个社会官场的作用,向读者展示了污浊不堪的官场面貌。不知道这是否也是谢亚龙暗示的内容。一个例证是,在庭审讲述每个案件时,谢亚龙说的很详细,公诉人让他不要说得太细,此举受到律师的抗议,表示应该让谢亚龙详细的说完。谢亚龙也举手抗议公诉人不让其详细阐述案情。

难道其他涉案者也都跟谢亚龙一样,具备很强的文化修养?比如关于对行贿罪的认定,著名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兰亭介绍:“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于行贿方来说,必须存有谋求不正当利益的目的,才算行贿,送钱不一定都构成行贿。”如果他们在送钱时表述的是希望裁判偏袒,还是冠冕堂皇的要求裁判公正——两者的意思其实一样——但可能就影响了审判结果。甚至在向法官交代问题时,如何表述也显得至关重要。只有要求裁判偏袒,才属于谋求不正当利益,即构成行贿;如果要求裁判公正,显然是合理要求,不属于谋求不正当利益,那么,送钱就不构成行贿。

那些给裁判、给领导送钱的人,你们如果没有好好学习法律,一个字眼也许就决定了你是行贿,还是“人情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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