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醉驾免刑
最高法院和有关机构应当明确,法官的理解,应当是法律范围内的理解,如果超出法律作出理解或适用,就应当被视为故意的枉法裁判并因此启动追责。只有这样,才能打消法官们的“借口心态”,从而让司法回归到法律和常识的路径。
——《经济观察网》
官员是社会的精英、公众的楷模,这一角色定位决定了官员应该比普通公众具有更高的道德素养,遵循更严格的行为规范。体现在法律上,官员应该带头守法、奉法,犯法之后老老实实接受法律的制裁,而不是“刑不上大夫”,千方百计钻法律空子。普通公众醉驾铁面无私要判刑,官员却可以轻轻松松逃避刑罚,教公众如何信服?
——《广州日报》
法院拒绝公开判决书,其理由是涉及“审判机密和国家机密”。这起醉驾案件涉及的人和部门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被告人,既无商业秘密,亦无个人隐私,而醉驾案件通常都是普通的刑事案件,秘密从何而来?
——《新京报》
本该在法律维度衡量、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的事情,最后都是在政治维度考量,在组织层面处理解决。这种维度的置换,应该是我们最应该担心的。
——《南方都市报》
该案中,无论是扬言“涉密”拒绝公开,还是祭出荒唐的免刑理由,无一不肇始于“法律文本的不周全和难以自洽”。 此类表述,不自觉兜售着某种“严法”的面相,无意中建构起,“参照执行”就可裁断的绝对化幻景。但代价是,实存的“醉驾不入刑”,被进一步模糊化和主观化了。那么,可以说莫王松一案,并不是法律正义的倒退,而是立法疏漏的必然后果。
——《华西都市报》
醉驾被判缓刑,乃至免于刑罚,就法律本身而言并非不可以,问题是法院应统一适用法律,不能显得官员“更公平”;而要让公众信服审判结果,司法过程就必须透明,绝不能藏着掖着。
——《燕赵都市报》
居民收入信心
在选取提振经济的方案时应更多顾虑民众的实际购买力,这不仅关乎民众感受,更与拉动经济三驾马车中的消费紧密相连。而要提升实际购买力,必须加大减税的力度,这绝不仅限于去年已启动的个税改革,而是整体的大幅减税。
——《南方都市报》
在“稳增长”的大背景下,居民收入信心大降是个很糟糕的事,这意味着居民在未来消费、投资甚至在医疗、教育等方面花费都比较谨慎。无疑,收入信心大降将会影响到“稳增长”的成效。
——《华西都市报》
居民对增收信心不足,导致消费增速下降,并非孤立的事件。眼看上半年即将结束,如何进一步增加居民收入,提振民众信心,还需要减税等实质性的政策出台。“减税”实际上就相当于“增收”。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