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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省八律师致信教育部 呼吁教育公平
2012-07-16 09:09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刘金松 编辑:经济观察网
导语:目前的各高校施行的高考招生指标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早不合时宜,应该取消。取而代之的应该是更公平更自由的招生体制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刘金松 7月15日,河南、山东、安徽、湖北四省8位律师联合致信教育部,就部属高考高校招生中存在得严重地域歧视问题,建议教育部改革招生制度,取消高考的户籍限制,增加在河南、山东、河北、安徽、湖北等地的高等教育投资,并扩大在河南、山东、湖北、安徽等高考大省的招生名额。

昨日,该建议信已通过邮政快递形式寄往教育部。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常伯阳律师说,“目前,各高校正在按照自己的招生计划按部就班地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但是我们发现,位于北京的很多部属高校的招生计划存在地域歧视。” 于是便搜集了15家位于北京的部属高校在河南、湖北、山东、四川、河北、安徽等几个高考大省的招生计划与北京的相对比,结果很让他和几位律师同行失望和不解。

查阅15家位于北京的部属高校招生计划后发现,均不同程度的存在地域歧视问题,有的甚至很严重。如北京大学,在北京本地计划招生612名(含文理科医学部),而在安徽只计划招录45名;清华大学在北京计划招生203名,在河北、安徽分别只计划招录54名和65名,再如中央财经大学在北京的招生计划是268名,在湖北的招生计划只有64名。而这些省份参加高考的人数规模都远远超过了北京。

参加此次联名建议的山东律师刘书庆表示,“我们山东2012年参加高考的人数有55万人,安徽有52万,湖北46.2万,河南有82.5万人,但北京只有7.3万人,远远少于上述几省的报考规模。我看了看近年的高考报名情况,这几个地方每年都会有数十万人报考,报考人数远高于京沪地区。”

对位于北京的部属高校在京、冀、鲁、豫、皖、鄂、川几省的招生数额整理后发现,这些高校在北京的招生指标明显高于河南、河北、安徽、山东、四川、湖北等高考大省。北京考生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重点大学的机会大大高于河南等各地高考大省考生。

联名信发起人之一、安徽郑继能律师认为,“虽然人口因素不是制定高考招生计划时考虑的唯一因素,但如果忽略人口因素制定的高考招生计划的公平性很难保证且难让人信服。”

在八名律师向教育部寄送的建议信中表示,招生比例的显著差异违反了我国《教育法》第九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的规定。同时认为,“招生比例的严重失衡与宪法精神相悖。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此处的平等不仅仅指法律制定、法律适用的平等,也指任何公权力机关都不能通过任何形式对公民予以任何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公平对待”。

八位律师就高校招生公平提出了如下建议:教育部作为主管全国教育的部级行政机关有责任和义务保证教育公平。目前的各高校施行的高考招生指标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早不合时宜,应该取消。取而代之的应该是更公平更自由的招生体制。在现有的招生体制未改革之前,教育部应该对各高校提交的招生计划严格审查,应该扩大在河南等高考大省的招生名额,从而确保各高校在全国的招生应参照考生数量等因素确保招生比例均衡。

建议信同时认为,加大对河南、安徽、湖北、山东、四川等高等教育资源匮乏地方的财政、师资投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为促进人才流动,建议信还认为,应该取消高考的户籍限制,早日出台异地高考方案,促进高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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