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金融混业需完备制度建设
导语:混业是金融机构与生俱来的冲动,而正在推进的利率市场化也加剧了这种冲动。

经济观察报 评论员 胡蓉萍 国际金融危机中,随着花旗银行、美国国际集团等大型金融集团陷入经营困境,并对系统性风险构成重大威胁,引发了人们对金融混业经营优劣的争论。继续分业还是推进混业经营,这个问题考验欧美金融监管者的智慧。现在它也在考验中国金融监管者的智慧。事实上,推进金融业混业经营恰逢其时。

从效率角度来说,混业是金融机构与生俱来的冲动,而正在推进的利率市场化也加剧了这种冲动,尤其是银行业混业的冲动,当利率市场化让银行业利润空间很窄的时候,银行就会开始混业经营。不能绝对地说混业和分业哪个更好,在金融业效率和风险的平衡中自会有混业和分业适合的阶段。

实际上,混业并不必然导致金融机构深陷危机。在危机中遭受重创的一些金融机构并不完全是混业经营的,例如美国国际集团、贝尔斯登、雷曼兄弟等主要从事投行业务,华盛顿互惠银行、英国的北岩银行等则是主要从事按揭贷款。即使开展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例如花旗集团在危机中所形成的损失中,有80%以上是源自其大量买入的债务担保证券;汇丰也是由于在美国大规模开展次贷业务;而同样开展综合经营的摩根大通则由于远离结构性投资工具,并较早压缩次贷业务规模、提高放贷标准而受损较轻。可见,大型金融集团陷入经营困境不能直接归咎于混业经营模式本身。

金融危机之后,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方向并未发生根本逆转。花旗在出售、关闭部分区域的公司金融和消费金融业务以渡难关之时,仍然保留了投资银行业务。美联储还允许两大投行高盛和摩根士丹利在危机中变身为银行控股公司,各拥有并经营一家商业银行,帮助其获得稳定的流动性和危机救济渠道,让混业经营甚至成为政府拯救一些陷入困境金融机构的重要手段。

中国金融业最开始也是混业经营,当然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风险,于是也开始学习美国的分业经营和监管,建立起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但我们银监会还没完全建立起来时,美国就已经又开始混业经营了。不过正是这些年的分业经营和监管,使得各个行业的业务和监管都走向了专业化,对降低金融业风险而言大有裨益。

目前,中国的金融机构又有了混业的冲动,它们也有能力和条件,尤其是大公司。近日公布的金融“十二五”规划提出,继续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引导试点金融机构根据自身风险管控能力和比较优势,选择金融业综合经营模式。推动中信集团公司和光大集团公司深化改革,办成真正规范的金融控股公司。

混业之所以过去没推,或者推得不够,也有一部分原因是混业监管的难度大,中国很多年来还没有一个针对混业的监管体系,混业经营表明不同监管部门之间要进行协作,这是要进一步协调的,监管的系统能不能做得更好,有没有一个协作和沟通的机制,风险防范的机制。国际上也因为监管不够严厉出现过各种各样的风险。我们应该有更为具体的监管办法,而不仅是一个松散的联席会议模式。

在现阶段,分业监管模式并不适应混业经营发展趋势,改分业监管为混业监管,需要在理论、立法、实际操作、监管资源整合等方面做较长时间的准备。未来,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明确金融控股公司或金融集团的监管主体,建立和完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制度,加强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加强对产业资本控股金融机构的监管,制度建设完备之后,混业经营则顺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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