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的大肚皮
导语:让我对富兰克林的大肚皮肃然起敬是在1776年第二次大陆会议召开的时候。约翰·亚当斯急坏了,因为他的独立议案怎么也没有机会提出来,一开口便遭到反对,甚至被全体代表一致要求闭嘴。亚当斯摔门而去,找到富兰克林。富兰克林悠悠说了一句话:得另找人提出独立议案。我从此看到富兰克林身上一个政治家最优秀的品质之一——妥协。

 

by 罗四鸰

 

本杰明·富兰克林被认为是“清教主义”精神的完美代表,在其自传中,他列举了自己的13个美德,其中第一项便是节制。不过,当我第一次看到富兰克林的大肚皮时,只觉得这么大的一个啤酒桶肚皮怎么可能长在一个有着节制美德的清教徒身上?让我对富兰克林的大肚皮肃然起敬是在1776年第二次大陆会议召开的时候。约翰·亚当斯急坏了,因为他的独立议案怎么也没有机会提出来,一开口便遭到反对,甚至被全体代表一致要求闭嘴。亚当斯摔门而去,找到富兰克林。富兰克林悠悠说了一句话:得另找人提出独立议案。我从此看到富兰克林身上一个政治家最优秀的品质之一——妥协。

1787年的制宪大会上,富兰克林以及制宪者们的这个“妥协”特点更是显露得一览无遗。大会中充满各种斗争,如何才能实现平等?即如何确定他们在议会中的席位?眼看着整个大会就要因这个问题夭折,富兰克林强烈要求成立一个专门委员会就此问题进行商讨,委员会将动议提交大会通过,大会通过的这项动议正是大名鼎鼎的“大妥协”。即立法机构由各州席位均等的参议院与按人口比例产生席位的众议院组成,也即今天美国的两院制。既然按人口比例,那么当时没有投票权的奴隶算吗?当时南方一些州,奴隶的人口比重已经达到三分之一。于是又妥协:每五位奴隶按三个自由人口算,即另一著名大妥协“五分之三妥协”。

吵完立法机构,又吵行政机构,大问题大吵,小问题小吵。鸡毛蒜皮的问题无不经过大吵小吵之后才妥协好。没有一个代表对这么一部宪法表示满意。于是,富兰克林发表了一个著名的演讲《我对这部宪法很满意》。此时,他已经81岁了,身体很差,差得无法自己发言,而是让同州另一个代表詹姆斯·威尔逊帮他读:“对宪法中的部分条款,我并不完全赞成,但我不能肯定我永远不会赞同,因为许多我过去以为是正确的观点现在发现却是个错误……我如果发现这部宪法接近完美,我将会大感惊奇。我也认为这部宪法将会使我们的敌人大吃一惊。因为我们的敌人正乐于听到我们的国策濒于分裂,以便达到他们扼住我们命运的目的。所以,先生们,我对这部宪法很满意,因为我们没有更好的了,同时也因为我无法确定它不是最好的。”因此,他要求代表们也自我审视下自己的立场,像他一样签名。

第二天9月17日,代表们最后一次聚集在一起准备签名,突然,麻省代表纳撒尼尔·戈勒姆又提出异议:“我们都同意每四万人产生一位众议院的代表,但我认为每三万人产生一名代表更好。”他的提议又导致一场激烈尖刻的辩论。一直沉默的乔治·华盛顿站了起来,“现在我必须说,我支持这个提议,它能保证在政府中,这个国家人民的声音更大。”华盛顿在当时以及后来许多年里,其威望几乎如神。他开口说话,所有的代表都表示同意,最后,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终于通过。

实际上,制宪大会上的妥协精神一直延续在美国宪法中,1791年生效的《人权法案》也可以说是为了让十三州批准宪法,尤其是为了打消反联邦派的疑虑而妥协的一个结果。而今这十条修正案已成为美国宪法中最迷人的部分。为什么一个妥协且失败的会议能制造出这么一部宪法呢?或许,美国历史上最有影响的法官之一比林斯·勒尼德·汉德给出几分答案:“自由的精神就是,自我怀疑而不唯我独尊;自由的精神就是,尽力去理解别人的思想;自由的精神就是,兼顾别人的利益与自己的利益,不带偏见;自由的精神要求人们牢记,即使是一只坠地的麻雀,也不能对其视而不见……”

1790年4月17日,富兰克林去世。生前,他躺着病床上,给一位法国朋友写信说:“我们的新宪法出台了。它应该会永远生效,但是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亡和征税是确定无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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