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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钢:法治社会里,市场功能优于政府功能
2012-11-06 07:56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汤向阳 编辑:经济观察网
导语:一个服务型的政府最终是要对纳税人负责,而不是对领导人的奇思怪想负责。中国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慢慢从意识形态的口号,转向实质,也就是要“向下负责”。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汤向阳 

经济观察网:你如何定义“法治社会”?它有哪些构成要素?

郭钢(美国密西西比大学政治学与国际研究Croft讲席终身教授):法治社会就是谁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它的设计旨在阻止权力滥用,而非便利政策施行。

法治社会必须包含以下几个要素:设计良好、清晰定义的法律和诉讼程序;宪法原则的至高无上和司法独立。

经济观察网: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政治和法律、公权领域和私权领域的界限在哪里?

郭钢:它们的界限体现在两个原则上:其一,除非法律授权,否则政府不能行动;其二,除非法律认定某人的行为需要接受惩罚,否则没有人会遭受迫害。在实践中设置这些界限的障碍在于人为的将法律语言模糊化,使得法律在政府层面的执行者拥有很大的酌情决定权。

经济观察网:构建一个服务型政府是中国政治改革的议题之一。你如何看待这一议题?在现行条件下,你如何看待构建服务型政府这一议题的前景?

郭钢:一个服务型的政府最终是要对纳税人负责,而不是对领导人的奇思怪想负责。中国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慢慢从意识形态的口号,转向实质,也就是要“向下负责”。

经济观察网:在法治社会里,政府和市场的功能边界在哪里?

郭钢:除了在第二个问题里提到的原则外,政府和市场两者都需要接受法律的束缚,但是前者滥用权力的危险显然要比后者大很多。所以,在制定法律以清晰界定政府功能和市场功能的界限时,市场功能应该享有优先权。另外一点则是,对于政府的任何监管市场的行为所导致的社会、经济后果都需要加以彻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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