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诺登:叛国者还是英雄
导语:究竟是斯诺登叛国了,还是美国政府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呢?

经济观察报 孙兴杰/文 前中情局雇员斯诺登将美国监控网络的“棱镜计划”公之于众,让美国情报机构颜面尽失。这可能是自1971年五角大楼文件泄密以来最严重的一次泄密事件,斯诺登以一人之力对抗世界上最强大的情报机被认为很英勇,但他本人认为自己只是一个“美国人”而已。美国政府或许会将斯诺登告上法庭,但最终却未必获胜,因为美国政府的行为已经严重地损害了美国人的自由。

斯诺登从5月底便离开了夏威夷,前往香港,准备向世界扔下重磅炸弹:美国情报机关正通过“棱镜计划”监听实时通信,包括电子邮件、视频、社交细节等,还可以窃取公民的各种档案资料。斯诺登的爆料戳穿了美国在网络安全方面所扮演的“受害者”形象,美国侵入中国网络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美国又失去了一个向中国施压的筹码,同时也让美国的盟友深感不安,欧盟司法委员雷丁希望美国司法部就“棱镜计划”作出解释。斯诺登的确向外交舞台投下了重磅炸弹,难怪美国朝野两党都将其斥为“卖国贼”。

政府的震怒并不意味着斯诺登被钉死在“叛国”的耻辱柱上了,三分之一以上的美国人认为斯诺登是个爱国者。白宫一直拒绝就斯诺登泄密事件表态,但已有数万美国民众在白宫网站上联名要求奥巴马特赦斯诺登。政府可能会指控斯诺登违反了《反间谍法》,究竟是斯诺登叛国了,还是美国政府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呢?一场影响深远的法律拉锯战或将上演。比五角大楼文件案更麻烦的是,斯诺登人在香港,能不能将斯诺登送上法庭还是个问题。

现在人们比较关注的是斯诺登的个人安全,而他本人之所以前往香港是相信香港的法律制度。但香港保安局前局长提醒斯诺登香港与美国之间有诸多司法合作的协议,斯诺登最好离开香港。而同为叛逆者的阿桑奇则建议斯诺登前往俄罗斯,若斯诺登提出政治庇护申请,俄罗斯并不会拒绝,手握情报的斯诺登将会是俄罗斯手中的王牌,当然,这是后话了。

斯诺登的泄密事件与40多年前的五角大楼文件案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斯诺登与埃尔斯伯格都是掌握核心机密的政府职员;而他们曝光的秘密也是前任总统所为,“棱镜计划”始于小布什政府时期,而越战升级则主要在肯尼迪和约翰逊政府时期。当年尼克松总统的反应比较强烈,给《纽约时报》下了临时禁令,但是《华盛顿邮报》继续公布五角大楼文件,按下葫芦浮起瓢,《华盛顿邮报》也被告上法庭。最高法院审判的结果是6比3认定政府败诉,新闻自由战胜了国防安全的堡垒。五角大楼文件案的意义在于政府不能以国家安全的名义损害新闻自由,而斯诺登在网络时代重新定义了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的问题。为《华盛顿邮报》辩护的比克尔认为,“国家安全不是一座孤立的堡垒。安全同样基于我们自由制度的价值体系。当权者必须忍受一种刚愎任性、执迷不悟、无孔不入的新闻舆论以及保护更大的表意自由和人民知情权的价值。”在互联网时代,言论自由意味着政府不能随意侵犯公民的隐私权,而如果公民发现政府的行为违规就有权利表达出来。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明确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剥夺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法律,批评政府的尺度决定了言论自由的边界。斯诺登泄密一事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在互联网时代,政府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干预或者介入公民的隐私?当网络安全已经成为大国关系的焦点的时候,斯诺登使网络安全有了更深一层的含义,那就是安全除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信息权的争夺,还有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如果每个公民在政府面前都是“透明的”,自由还会存在吗?

美国沃伦首席大法官在五角大楼文件案的评论中指出,“在发现或者占有政府秘密文件时,每个公民基本而朴素的职责之一就是毫不犹豫地向负责任的公共官员报告。”如果没有负责任的公共官员的话,向新闻界爆料是否也应该算是职责呢?如果是,那斯诺登就是捍卫公民权利的英雄,而非叛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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