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变革盈利模式方能自救
2013-08-21 11:00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杜静 编辑:经济观察网
导语:商业银行“一手拿着抵押品,一手又要高回报”的“鱼与熊掌”兼得资产运作方式将成为历史。

经济观察报 杜静/文 当前,中国商业银行的盈利广受诟病。一方面反映的是社会对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背离态势的思考。另一方面揭示的是经济运行中结构性矛盾和机制性弊端等深层次问题,在特定领域、特别环节和特殊时期的具象表现。就是说,在经济发展呈现整体性、趋势性和持续性上升态势中,长大并裹挟的商业银行透支性盈利模式,其盈利状况与实体经济的反差,在经济运行下行背景下,体现的更为明显、更加突出,更不合理,对其变革和调整迫在眉睫。

透支性盈利模式的路径

商业银行的透支性盈利模式,主要是通过三个路径来完成或实现的:

路径一:通过不良资产核算和形态的人为控制,减少当期成本,透支未来利润。到今年六月末,中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率为0.93%,绝对额控制在6000亿元以内。如果单从数据上分析,毫无疑问处于全球领先水平。但不能理解和解释的现象是,在如此低不良资产率且全部金融资产(M2)包括社会融资净增加量均以15%左右速度增长的情况下,社会流动性却出现紧张的现实。这说明一方面金融资产推动实体产业资产的效率在下降;另一方面,金融资产与实体产业资产的融合,从银行业盈利的角度来讲,正滋生出危及经济、金融运行安全的“病灶”甚至“毒瘤”。

其本质表现是,以资产的各类(总量、期限、利率、品种和手段)结构性错配,延缓不良资产发生,甚至以增量的金融资产维系已经“病入膏肓”或不复存在的实体(极端地说已具备破产条件)产业资产运转。可怕的是,不论出于什么目的、用什么方式、以什么形式,只要维持这种状态的存在,商业银行就能获取收益(企业被动增加账面债务)。商业银行把经营中本应承担的时期性损失,反倒转化成了持续性利润。

路径二:通过资产杠杆的人为加“长”和组合变异,增加“杠杆化”寻租收入,透支社会利润。当前,中国金融总量是美国的约1.5倍,M2占GDP的比重已经跨过200%的高位,美国稳定在73%左右,欧元区控制在102%左右,基本没有本土经济资源的日本也只有160%左右。与此相对应的是,中国债务总额占GDP的比重(衡量一个国家经济杠杆水平指标),从2007年时的162%上升到了2012年底的214%,已经落入“5—30法则”的警示区间(指5年内一国总债务占GDP的比重提高如果超过30个百分点,则可能走向金融危机),说明中国货币超发已是不争的事实。问题的关键在于,已经付出“拉长和放大”杠杆的代价,并没能对中国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的调整,带来和产生实质性影响、变化与冲击,而是更多地体现在了增强银行业“杠杆化”寻租能力和水平上。

路径三:依据政策性保护,获取低成本负债和高收益资产,透支垄断利润。到六月底,中国商业银行各类存款总额已跨过100万亿元大关,其中居民类存款占比稳定在60%以上。受存、贷款利率市场化进程(7月20号央行对贷款利率已大部分放开)迟缓的影响和投资环境、渠道的限制,以及社会保障体制和制度建设的相对不足,这部分资金的稳定性强,成为商业银行的主体资金来源。在这样的格局下,由于居民类存款人分布的离散性特质,以及作为单个资金单元相对单薄的特点,使得其主张权利和获取收益,并不能与市场化水平相一致,更多情况往往是低于同时期市场的标准。商业银行常态性所拥有和获取的这一价格“差额”的资金,与其经营的内在品质、经营能力和管理特色并无本质关联,反到与商业银行的网点位置、成立时间尤其是政策性规定的经营内容相联系,从而形成特有的一块垄断利润。另外,商业银行在与大客户、优质客户和特定客户的合作中,在贷款0.7下限利率政策保护下,确保了资产收益的“底线”,这种“底线收益”与市场和能力是没有关系的。

商业银行透支性盈利模式虽然不是商业银行盈利过程及来源的全部,但对于商业银行以及实体经济发展和生存的影响不能小视。

变革才能自救

商业银行将主要面临“不良资产集中爆发、业务空间立体挤压和利率市场化”等三方面的严峻考验。就是说,随着国家“稳发展、调结构、促改革”各项措施的落实,“托市和救市”的现象将不可能出现,企业在市场中的优胜劣汰成为其基本规则和表现形式。

因此,商业银行不仅不可能以“寄生”的方式,通过延缓风险来获取收益,自造繁荣,而且还会面临不良信贷资产集中爆发的挑战;随着社会市场融资结构多元化、多样性趋势的出现,新型商业业态在改变市场存在方式的同时,也直接约束并规范商业银行的市场行为。商业银行合作中的选择将更为严格,方式更为精准,条件更为苛刻。市场在成熟中越来越趋于理性,任何方式以任何形式的寻租行为,都将回归到互利共赢的原点。因此,商业银行不仅不可能以加“杠杆”的方式,分化社会利润,而且还会经历去杠杆过程的剧烈疼痛;随着利率市场化步伐的临近,市场对资金资源基础性配置的作用,将充分体现依据资金要素构成差异、实行不同配置价格的原则,商业银行“一手拿着抵押品,一手又要高回报”的“鱼与熊掌”兼得资产运作方式将成为历史。

商业银行要主动作为,积极应对因为变革透支性盈利模式对经营管理带来的持续影响和深度冲击。

首先,回归商业银行“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的本源。强化盈利性必须服从于流动性和安全性的理念,不能倒置。改变以盈利性主导和管理商业银行的行为方式、制度机制和现实格局。古今中外的无数事实反复证明,不论什么样的市场、不论市场处于什么阶段,只要商业银行盈利的冲动超过理性时,资产“杠杆”的无序化就一定会野蛮生长出来,最终因流动性危机,走上曾经沧海的“不归路”。

二是提高商业银行应对变化管理的风险经营能力。要摈弃和克服管理经营风险资产的“赌徒心态与行为”(对于曾经发生过的用非市场力量“烫熨周期”、实现不良资产“大救赊、大逆转、大出逃”的场景和快感,充满企待和企望),在真正跟着市场、客户走的变化中,针对各类不良贷款常态性爆发趋势,在体制建设、策略选择上充分准备,细致应对,主动作为,以差异性、差别化经营获取特色化管理能力。

三是加快商业银行盈利来源的多样性和多元化建设。合理的杠杆水平是商业银行盈利来源的重要支撑。要改变单一以信贷杠杆主导并衍生杠杆的现象,依据市场中各类商业业态的成长状态,匹配商业银行的“杠杆”种类、方式和手段。把商业银行实施“杠杆”的效率,叠加进实体经济商业业态之中。在紧密金融与实体的关系中,分享商业新业态的发展成果。

四是重构并优化商业银行“总量平衡、结构对称”的资产负债运行机制。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面对出现的新领域、新对象和新方式等行为竞争,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后会很快适应。难的是,其自身和内部“总量平衡、结构对称”资产负债运行机制的优化改选,任重道远。这是因为,从一般意义上讲,中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原本就是“总量平衡、结构对称”的,实际情况却不尽然(超杠杆水平和种类繁多的“错配”)。这一现实,既成为利率市场化改革时的起点难题,又成为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中的过程障碍。商业银行应按照先总量平稳、后结构对称的次序,并在平衡可能推出的存款保险制度前提下,以“缺口”理论为主要依据,做好资产负债管理这一基础性工作。

(作者为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流动资金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起草专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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