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京津冀“2+26”城秋冬季大气治污目标“双降3%”

董瑞强2018-09-01 09:39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董瑞强 8月31日,经济观察网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今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治污目标已定,即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京津冀“2+26”城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均同比下降3%左右。

也就是说,今年要在去年秋冬季“双降15%”目标基础上,再完成“双降3%”的目标。这意味着今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大气治污压力和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该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去年秋冬季成果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同时充分考虑各地工作重点和管理基础,提出清单式、差异化任务要求。

去年8月下旬,原环保部公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及6个配套方案,提出2017年底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的同时,进一步完成“双降目标”,即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2+26”城PM2.5平均浓度和重污染天数均同比下降15%以上。

截至今年2月底,“双降15%”目标已提前超额完成。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对经济观察网说,“2+26”城PM2.5不仅完成了下降15%的目标,很多城市降幅达20%至30%。

为实现这一目标,原环保部采取了诸如清理整顿了6.2万家涉气的散乱污企业,超额完成390多万户“电代煤”、“气代煤”任务,彻底淘汰了5.6万台燃煤小锅炉等措施,并通过量化问责办法,确保其落实。

刘友宾透露,今年8月29日,大气污染防治专题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文件即将印发实施。

该《方案》是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既与去年攻坚行动一脉相承,充分借鉴和采取去年行之有效的做法,增强了治污措施广度、深度和力度,更加注重科学推进、强化源头控制和聚焦突出问题。

在源头控制上,今年将着力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深化工业污染治理,继续推动去产能。要提升铁路货运比例,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继续淘汰黄标车、老旧车。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加强扬尘综合治理。

《方案》也特别强调,要坚持分类施策、实施差别化管理,严禁“一刀切”行为。生态环境部提出,各地在环保执法中,要严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以生态环保为借口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8月3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表示,“一刀切”行为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表现形式,必须坚决反对和禁止。要加强对生态环保“一刀切”问题查处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

近日,经济观察网记者了解到,一些地方和单位动辄拿环保说事,实际上其违法违规行为和环保“风马牛不相及”,是给环保抹黑。比如,8月31日凌晨,生态环境部通报了陕西彬州市以治污降霾为名,设立车辆冲洗站,对过路货运车辆不论是否干净,有无必要,是否有效,有无损害,一律要求冲洗,搞“一刀切”,假冲洗、真收费。

生态环境部要求各地针对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任务,按照污染排放绩效和环境管理实际需要,科学制定实施管控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企业绿色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坚决反对“一刀切”。

今年5月,生态环境部专门研究制定《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对被督察省(区、市)提出明确要求,坚决杜绝平时不作为、临时乱作为的情况发生。

另外,刘友宾还指出,目前,量大面广的柴油货车、工业炉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大气环境管理的“硬骨头”。在治理范围上,《方案》增加了针对VOCs污染治理的三个专项行动。

“今年将在去年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基础上,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各地要根据气源电源等落实情况,合理确定散煤治理计划,采取 ‘自下而上’方式,根据上报计划确定散煤治理任务,确保人民群众清洁取暖和温暖过冬。”他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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