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风违法甚至变本加厉 黑龙江省挠力河自然保护区违建问题严重

董瑞强2018-10-24 10:17

(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董瑞强  10月23日,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向黑龙江省反馈首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专项督察意见。督察指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红兴隆管理局八五三农场顶风违法,在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开发建设,且愈演愈烈。督察组要求严查,并实施问责。

但农垦总局未认真调查研究,仅凭八五三农场提供的保护区管理局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和垦区环保局环评批复文件,即判定该移交问题不实,未进行责任追究,该违法问题始终未整改,进一步强化了八五三农场的侥幸心理,直接导致八五三农场顶风违法。

2018年5月30日至6月30日,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对黑龙江省首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截至8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4387件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2723家;立案处罚333家,罚款5948万元;立案侦查51件,拘留33人;约谈240人,问责840人。

不过,督察指出,黑龙江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总体较被动,一些地方和部门担当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甚至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

比如,黑龙江省虽成立省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但研究部署工作虚多实少,2017年仅召开过一次会议,未形成会议纪要或记录。“回头看”期间,省内提供的整改进展情况自相矛盾,汇报材料提出完成整改任务38项,但任务清单只明列完成整改30项。

但经督察组核实,实际仅完成19项、基本完成7项。未完成整改目标的30项任务中,有12项不同程度存在敷衍整改等问题。

弄虚作假甚至顶风违法

早在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就指出,八五三农场未经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违规建设瞭望塔项目,占地面积640平方米。督察组将其作为责任追究问题移交黑龙江省进行处理。

不过,督察发现,相关部门对该问题未进行责任追究,也未组织整改,2016年8月以来,八五三农场继续在保护区内违规建设旅游设施,并持续开展旅游活动,进一步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

2016年8月,经省农垦总局红兴隆管理局审批同意,八五三农场投资1000余万元在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内违规建设游船码头和栈道等旅游设施,占地6700平方米。由于缺乏监管,该项目顺利建成,并持续运营至2017年底,获营业收入94万元。

此外,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结束后,红兴隆管理局因在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建千鸟湖景区及配套设施并开展旅游活动已受到责任追究,但其未汲取教训,在八五三农场顶风违法开发建设的资金申请中把关不严、违规审批,致使违规项目得以建成运营。

督察指出,八五三农场法律意识淡薄,自认为在保护区内开展旅游活动合法合理,不但未对违规建设瞭望塔问题进行整改,反而变本加厉,继续在保护区内违法建设旅游设施开展旅游活动,性质恶劣。

此外,黑龙江省林业厅湿地生态破坏问题整改不到位,未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开展打击破坏湿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湿地生态破坏问题仍多发频发;省国土资源厅在督察整改期间仍然违法违规审批、延续矿权,导致自然保护区内一些违法探采矿行为禁而不止。

国家环保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表示,各地要强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管,进一步传导压力,推动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和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绝不允许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来谋求一时一地增长。对于地方政府存在的弄虚作假、敷衍整改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垃圾围城、围村问题突出

督察指出,黑龙江省住建厅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整改不到位,摸底排查工作不实,34个未建成项目只排查出11个,整改工作严重滞后。哈尔滨市9县(市)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推进不力,“垃圾围城”问题突出。

比如,松北区未经审批擅自将城镇生活垃圾长期堆存在松花江北岸约1公里范围内的3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累计堆存垃圾约46万立方米,占地30余万平方米,现场环境恶劣;尚志市一面坡镇日产数十吨垃圾均未收集处理,房前屋后垃圾随处可见;亚布力镇2008年投资2700万元建设的垃圾处理场处于弃管状态,垃圾堆体高出地面十几米,并多次发生自燃,渗滤液四处流淌,周边臭气熏天。

此外,黑龙江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力度不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管理混乱,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全省现有行政村8697个,截至2017年底仅408个达到国家生活垃圾治理要求,“垃圾围村”问题十分突出,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掩埋和露天焚烧现象严重。

督察还发现,黑龙江省上报材料称向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问题已完成整改。但该场200吨/日渗滤液处理装置长期不正常运行,并存在伪造运行记录、修改流量计、稀释排放、骗取财政资金等严重违法行为。目前垃圾场内积存渗滤液已高达70万吨,对填埋场安全运行构成严重威胁,大量外溢排入金家大壕,最终流入阿什河。

督察要求,黑龙江省要切实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坚决遏制和打击违规建设和生态破坏行为,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同时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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