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响水爆炸事故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已转入常态应急阶段

董瑞强2019-04-29 15:27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董瑞强 4月29日,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目前,响水“3·21”爆炸事故周边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达标,环境风险总体可控,事故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已转入常态应急阶段。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指导地方做好事故污染水体、固体废物应急处置工作,防止造成二次环境污染。

“截至4月26日8时,已处理污水约19.9万立方米。据专家估算,事故现场仍有约9.9万立方米污水需处理,不考虑降雨等情况可能造成的污水量增加,预计5月底前基本处理完毕。”刘友宾告诉记者,根据专家建议,当地采取园区就地和外运处置的方式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理。截至4月26日,现场处置431.13吨,转运处置511.1吨。

刘友宾介绍,江苏响水爆炸事故发生后,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多次作出批示,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进行研究部署,并亲赴事故现场,查看了解情况,要求切实防止次生灾害,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事发当日,翟青副部长带领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督促地方政府开展事故环境应急处置工作。

从事故发生至今,生态环境部工作组及相关专家持续在事故现场开展工作。江苏省生态环境部门对事故周边区域大气、地表水持续开展了应急监测,相关监测结果和处置情况均已通过江苏省、盐城市相关方面进行发布。

刘友宾称,针对事故爆炸大坑废水及园区内受污染河渠的高浓度污水,生态环境部工作组按照“工艺可靠、技术可行、工程易实施”的原则,分别研究制定了预处理工艺方案,并指导地方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

此外,经济观察网记者从盐城市委市政府官方发布平台“盐城发布”上获悉,响水“3·21”爆炸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并于3月23日立案侦查。已对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名负有重大责任的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盐城市委市政府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侦查工作力度,对涉嫌犯罪的一查到底,依法处理。

根据国务院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调查工作进展和公安机关侦查,4月15日,公安机关对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及为该公司相关项目作虚假评价的中介组织涉嫌犯罪的17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截至目前,共有26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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