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要闻回顾|国务院: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两部门:单价不超30万元2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

刘荻秋2022-05-31 21:59

 【国务院: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近日,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提出,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在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基础上,研究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预计新增留抵退税1420亿元。

【两部门:单价不超30万元2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提出,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公告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四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提出,鼓励参加下乡活动的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双品网购节”以及各平台自发组织的各类网络促销活动,支持企业与电商、互联网平台等合作举办直播或网络购车活动,通过网上促销等方式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

【商务部:增加新车消费、扩大二手车流通】5月31日,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先生表示,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细化落实举措,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确保有关措施尽快落地见效,促进汽车市场持续稳定发展。重点是两方面:一是稳住增量,增加新车消费;二是盘活存量,扩大二手车流通。

【财政部: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提出,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精准规范开展疫情防控消毒】5月3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精准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通知指出,消毒是实施“人、物、环境”同防措施的重要手段,精准规范地做好消毒工作事关防疫整体措施落实,事关疫情防控效果。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疫源地终末消毒。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坚决杜绝入户消毒技术不规范、操作简单粗暴、执行跑偏走样等问题发生。要更加注重对消毒技术规范和流程的严格要求,更加注重加强消毒事前、事中、事后沟通,更加注重专业人员的培训和过程监督,更加注重对公众开展消毒知识和有关规定的宣传解读,精准规范开展消毒,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两部门: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日前,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保障其控制的财务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财务公司应当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协助成员单位通过关联交易套取资金,不得隐匿违规关联交易或通过关联交易隐匿资金真实去向、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6月1日起全面发放】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6月1日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对网络剧片正式发放行政许可,这也意味着网络剧、网络电影正式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网标”。新增的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分为网络剧发行许可证和网络电影发行许可证,发证机关都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广东: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可申请1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提出,充分发挥好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的引导作用,每年资助不少于1000个大学生团队开展科技创新项目研究。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入选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给予平均不低于2万元/项的经费支持,入选国家级创业实践类项目给予平均不低于10万元/项的经费支持。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可申请1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以及每年4000—6000元、最长3年租金补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定为省级优秀创业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5—20万元资助。

【江苏拟立法规定:新建住宅区按标准配建养老服务用房】5月31日,《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修订草案)》提请正在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提出新建住宅区按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小区未达标的要补足,或由政府按每百户15平方米的标准,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调剂解决。

经济观察网 实习记者 刘荻秋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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