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与经济下行周期之下,应高度关注民营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

管清友2022-12-29 08:45

管清友/文

如今世界政经格局正在经历巨变,海外黑天鹅事件频频出现,欧美国家陷入衰退在所难免;国内疫情反复、公共政策正走在转向优化的十字路口,经济社会生活也不可避免受其扰动。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今年前三个季度我国GDP同比增长3%,第三季度单季度同比增长3.9%。众所周知,2020年以后,影响经济数据识别的重要因素就是基数效应,而今年的增速数据则是熨平基数效应之后呈现的结果,相对真实。除疫情最严重的二季度外,本次三季度的3.9%增速也是疫情之后的最低值,筑底趋势已然十分明显。在如此经济形势下,民营中小微企业生存困境值得担忧,其所面临的融资贵、融资难的问题始终无法得到彻底解决。在经济下行压力下,这一问题背后的长期、隐性风险值得高度关注。

首先,从经济运行态势上来看,疫情冲击与经济下行相叠加,中小微企业成为之中最受打击者。

一方面,自2020年以来,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走高,PPI与CPI的价格剪刀差一直处于高位,其背后反映出的中小企业盈利承压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在一般情况下,上游商品价格向日常生活价格的传导是基于如下路径:总需求回暖——PPI上行——生产恢复——企业盈利回暖——居民收入提升——消费回暖——CPI上行。PPI与CPI的价格剪刀差意味着PPI过度上涨,生产成本抬升,中下游企业盈利能力难以恢复,特别是那些议价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利润空间被大幅挤压。虽然2022后此现象发生好转,但对于中小微企业已经造成的打击在短期内实则难以磨灭。

另一方面,全球经济进入下行周期,海外经济衰退阴云难散,我国作为以出口经济为导向的工业型经济体,外需下滑背景之下诸多以工业品出口为主要收入的中小微企业也必将受到需求收缩冲击;叠加今年二、三季度部分地区未严格遵循国家疫情防控统一标准,出现防控层层加码的乱象,对中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也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其次,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现状看,中小微企业无论是在间接融资、还是在直接融资市场中,都难以获得低成本金融支持。

一是在直接融资端,投资资金高举高打,导致直接融资手段难以匹配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收入与储蓄水平提高,加强资本市场投资端建设成为了应有之义。但若要使得投资端具备财富效应,要保证财务指标的优良性、治理结构的规范性与基本信息的透明性进而保护投资者的基本权益,也必将相应地抬高企业上市与发债财务门槛。因此,投资者的风险规避需求,与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需求,就变成了一个两难选择,导致的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的问题一直难以得到根本且彻底的解决。

二是在间接融资端,中小微企业贷款保障机制尚不完善,间接融资同样阻力较大。

其一,中小企业可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扣率高,致其间接融资成本高企。中小企业普遍经营规模较小、固定资产较少,因此土地、房产、设备等可用于贷款融资的抵押物与大型或国有控股企业相比,明显不足。

其二,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定向融资工具治标不治本,难以长期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其抗风险能力差,很难获得授信,对经营者而言贷款风险较大,因此其本身贷款意愿并不强。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定向融资工具虽然在短期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贷款成本高导致的中小企业贷款意愿低下的问题,但定向宽松的任务与银行的防风险的需求二者本质就具有矛盾性,难以长期维系。

其三,地区性中小银行偏离主责主业,并未对本地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起到明显支撑作用。相比较国有大型银行,城商行、民营银行、农商行、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地区性中小银行虽然在整个银行业资产占比规模较小,但是贡献了更多的小微企业贷款规模。然而近年来地区性中小银行出现偏离主业的情况,盲目追求速度和规模的发展模式,没有起到深耕本地、下沉服务的良好作用,对本地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并未起到明显支撑。

当前应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经营压力,在宏观管理上进一步助力金融系统对于小微企业经营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是中国就业的蓄水池,更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毛细血管和中坚力量。结合当前形势来看,未来几年内疫情进入“新常态化”是大势所趋,因此切实缓解中小企业中长期经营压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是应寻求切实可行的独立融资渠道。根据前文分析,虽然近两年国家在通盘考量疫情与经济情况后,多次强调金融机构要着重向“普惠”方向倾斜。但由于普惠金融先天具有高风险、低回报的特性,对于商业机构来说这一类型产品及商业模式无法长期维系。因此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平台公司,都应探索发展适应于中小微企业的独立金融产品,以兼顾融资需求的普惠性与存续性。

二是可以重视融资担保制度建设。民营中小微企业天然存在抵押物不足的问题,需要完善的信用担保制度和体系来提供融资保障,为中小企业提供足够的发展资金。因此应加快担保相关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促进担保行业的稳步发展,以逐步解决信用担保行业中存在的中小企业贷款困难、融资困难等问题。

三是要持续完善个人破产制度。在实际经营中,中小企业经营者常以个人名义申请个人经营贷款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因此传统企业破产制度难以满足对于经营者的基础性保障。而个人破产制度则是对于诚信的中小企业经营者隔离风险的重要保障之一,有助于焕发中小企业经营活力,让企业经营者敢经营、敢贷款。

版权与免责:以上作品(包括文、图、音视频)版权归发布者【管清友】所有。本App为发布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服务,不代表经观的观点和构成投资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