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户改的新意与深意

谢良兵2023-07-22 08:57

谢良兵/文  7月22日,《浙江省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2023—2027年)》(下称《实施方案》)正式实施,除杭州市区外全面放开落户限制,这被认为是浙江新型城镇化战略放的大招。

《实施方案》指出,全省除杭州市区以外的范围内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统一,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落实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落户及配偶等直系亲属随迁政策。

浙江此次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的目的主要有二:

一是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能促进城镇化率目标的达成。2022年,浙江农业转移人口数量约1749万,占常住人口的26.6%。《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到2027年,浙江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76%。

二是助力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发展目标。《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农业转移人口人均收入增长率将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基本同步,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有利于公共配套服务的均衡化。

从《实施方案》来看,浙江此番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的新意在于,这是浙江省首个系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方案,也是全国层面走在前列的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的省域实践。

作为经济发达省份,浙江省的城乡收入倍差为1.96,远低于全国的2.56,最高最低地市居民收入倍差为1.67,是全国唯一一个所有设区市居民收入都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连续20年和36年居全国各省区第1位。

早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政策的拟定过程中,浙江就已经开始制定非户籍常住人口在其实际居住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政策。这其实就是试图利用打破户籍限制的方式,通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社会财富共享的重要路径。

因此,这项政策的深意就在于,既能进一步吸引更多优秀的劳动力进入浙江,促进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口结构优化,又能进一步提高浙江的城镇化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最终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当然,浙江的户改并不算全域的彻底放开。杭州市区就未纳入浙江省此次放开落户限制之列。一个月前,《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实施,宣布杭州再度将直接落户的门槛放开至大专。

真正实现了全省范围内“零门槛”落户的是黑龙江和江西。今年6月1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在其官网发布《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再推新举措》,对该省落户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全省所有城区(镇)全面取消落户限制,省会哈尔滨包含在内。在黑龙江之前,2021年1月,江西省也宣布全面放开全省城镇落户条件,全面取消城市落户限制。很可惜,此后其他省份像黑龙江、江西这样如此大范围的全面调整并不多见。

此次浙江的落户政策与江西、黑龙江一样,对于农民进城落户后的土地权益等问题也遵循了不得以退出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的原则。

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生育率降低,始于2017年的各地所谓“抢人大战”在疫情和经济下行双重压力之下再次白热化。全面放开落户限制被认为是短期内最能见效的“抢人”方式,但如何才能真正吸引到人甚至是人才,各地仍需做更多文章。

(作者系标准排名城市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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