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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2:58
梁嘉琳|文 一位视频博主实名举报石家庄普泽中医院:根据两家检测机构的报告,该医院开具的中药饮剂里含有27.2毫克的地西泮。5月19日,石家庄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称,已对涉事医院进行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尽管本案暂无定论,但在中药或保健品中违法掺杂西药绝非新鲜事。据多地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管部门通报,近年来,为了减肥,有人在名为“果蔬压片糖”的产品中添加违禁成分“布噻嗪”,利用利尿剂短期内大量脱水的特性,制造“快速减肥”的假象;为了止痛,有人将血藤、桑寄生等中药粉碎后,违规掺入布洛芬、安乃近等西药成分,制成所谓“苗药追风丸”宣称治疗风湿病;为了降低血糖,有人在自制降糖茶中掺入格列本脲、二甲双胍等西药成分——上述行为均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食品级的“广式凉茶”中违规添加西药的情形,也屡禁不止。
案件查处只是起点,要根治“乱掺西药”的问题,无疑需要完善相关制度。
随着国家深入实施公立医疗控费、医药企业降价等医改举措,公众从正规医疗渠道获得医疗服务、医药产品时被坑的可能性越来越低,但是,公众从健康产品经销商、“江湖游医”“非遗传承人”等非正规渠道被坑的可能性反而在增大。在国家实施医药反腐整治后,许多缺乏临床专业能力、依靠“关系型营销”的医药代表跳槽到大健康产业,通过向消费者收“智商税”牟利,更加大了违规销售风险。
近年来,国家卫健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均牵头10余个部委,针对医美、辅助生殖、保健行业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但短期的高压严打结束后,许多乱象又死灰复燃。
因此,长期来看,国家需要重建大健康综合监管制度,一方面是做好机构保障,在国家卫健委增设患者/健康消费者的权益保障部门,统筹并畅通各部门的举报、投诉渠道,由卫健委协同其他主管部门开展大健康行业日常监管,并将健康消费维权的响应率、查处率、办结率纳入各部门的年度考核,使其愿意管、敢于管。
另一方面是做好法制保障,抓住卫生“基本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条例制定的宝贵契机,以法规授权的方式,允许卫健委从“管卫生行业”延伸到“管(各行各业)大健康行为”,让卫健委既背负公众健康结局的考核指标,也拥有广义健康产业的(牵头)执法权,实现责权利一体。
另外,国家还要洞察中医医疗机构、健康管理机构、健康产品销售机构的发展痛点,引导其依靠守法合规获得收益。只有依靠内生动力而非外部强制,才能实现可持续的合规,并大幅降低行政执法成本,进而为广大纳税人节约公共资金。
举个例子,在中医大健康方面,长期存在“重物轻人”“重产品轻服务”的问题,各类药品、保健品、养生食品等健康产品大行其道,相比之下,各类正规的针灸、推拿、刮痧、拔罐、穴位敷贴等健康服务难以推广。部分中医医疗/健康机构对“带货”“卖货”过度依赖,缺乏独特服务品牌和能力,一旦正规产品面临医保控费、专项执法,部分机构为了生存,就只好铤而走险违法“掺西药”。作为对策,部分地区的医保局对中医、西医医疗服务进行“头对头”的成本—疗效比较,实施中西医按价值付费,从而让简、便、验、廉的中医服务在公平竞争中得到更高的医保支付水平,扭转中医医疗机构“重药轻医”的问题。
(作者系国家健康治理、健康战略传播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