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强国+制造强国!央行等七部门出台新政全面支持新型工业化发展

2025-08-06 09:57

作者 胡群

8月5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消息,为加快金融强国和制造强国建设,构建同推进新型工业化相适应的金融体制,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文件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的重要举措,通过金融手段助力制造强国建设,推动我国工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意见》提出,到2027年,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金融体系基本成熟,产品更加丰富,贷款、债券、股权、保险等各类金融工具在有效防范交叉性金融风险前提下联动衔接更加紧密,服务适配性有效增强。制造业企业有效信贷需求得到充分满足,制造业企业发行债券的户数和规模持续增长,股权融资水平显著提升。同时强调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分类施策、有扶有控,推动产业加快迈向中高端,防止“内卷式”竞争。

构建科技金融生态 提升产业链竞争力

《意见》将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作为首要任务,提出多项具体措施。在关键技术攻关方面,要求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作用,为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等重点产业链提供中长期融资支持。特别强调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等创新产品的金融扶持,通过建立“绿色通道”机制,优化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等服务流程。

在科技成果转化环节,《意见》创新性提出“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计划。通过“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和“千帆百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等活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早期硬科技项目。《意见》还鼓励创业投资基金与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值得注意的是,专门提出要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体现了对创新人才的高度重视。

针对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意见》要求引导金融机构运用贷款、债券、股权、保险等多样化工具,为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和重要配套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针对受外部影响较大的企业平稳经营提供金融解决方案,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产业链自主可控建设。完善并购贷款政策,支持链主企业聚焦产业链上下游开展“补链”“延链”型投资,带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构建现代制造体系

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方面,《意见》指出,引导银行按照有扶有控原则优化授信政策,加大对传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以及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融资支持力度。加强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数字化转型提供商的多元化金融支持。发挥融资租赁业务融资与融物的双重功能,支持企业生产设备数字化改造、智能装备和软件更新替代、绿色环保装备购置、安全应急装备应用等,推进制造业融资租赁债权资产证券化。加强债券品种创新,支持技改升级、智能工厂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等领域。支持上市公司通过整体上市、定向增发、资产收购等形式进行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各类科技保险业务,为制造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数据资产安全提供风险保障。

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意见》明确要打造多元化接力式科技金融服务模式。扩大科技贷款投放,加大对科技创新债券投资承销力度。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商业航天等重点领域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同时要求完善投资机构长周期考核,推动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企业基金、保险资金等长线资金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布局未来产业。

绿色低碳转型是《意见》的重要着力点。《意见》提出要加快建设支持高碳产业绿色低碳化转型的金融标准体系,强化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工具应用。强调“先立后破”原则,要求金融机构既要支持绿色低碳技术改造,又要保障传统能源平稳过渡。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支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等建设,体现了稳妥推进“双碳”战略的政策智慧。

在数字经济发展方面,《意见》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服务效率。加强对5G、工业互联网、数据和算力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支持,积极运用融资租赁、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推动银行建设数字化产业金融服务平台,实现结算、融资、现金管理等“一站式”服务。有序推进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升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

健全政策协同机制 强化实施保障

在区域协调发展方面,《意见》要求提升产业转移金融服务灵活性。推动大型银行优化跨区域授信管理制度,加强产业转出地与承接地分支机构服务衔接。完善并购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服务,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同时强调要提升特色产业金融服务专业性,推动全国性银行打造特色支行,鼓励地方中小银行开发符合区域特点的贷款产品。

在对外开放领域,《意见》提出要提升跨境金融服务便利性。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推进优质企业贸易收支便利化政策提质增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有序扩大外资企业再投资免登记试点范围。加强对外汇套保业务的宣传推广,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

在政策保障方面,《意见》要求健全金融机构服务制造业的内部机制。银行要单列制造业信贷计划,完善尽职免责和激励机制,针对细分行业制定差异化授信政策。推动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加强合作,为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同时强调要培养科技产业金融复合型人才,鼓励金融机构向重点园区派驻金融专员。

在协同机制建设上,《意见》要求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再贷款及贴息政策,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地方层面要建立重大产业融资项目"一对一"辅导机制,完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配套政策。同时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资金用途监控,防范套取和挪用风险。

《意见》的出台正值全球产业格局深刻调整之际,其政策效应将超越单纯的金融支持范畴,深刻影响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路径选择。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几个深层次问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与市场机制的关系、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动态平衡、以及开放环境下金融安全与产业安全的协同保障。

从国际经验看,成功的产业升级往往伴随着金融体系的适应性变革。日本在20世纪70年代通过“窗口指导”政策定向支持重点产业,德国通过“隐形冠军”培育体系实现中小企业专业化提升,这些经验都表明金融支持需要与产业发展阶段相匹配。我国作为后发国家,更需要探索符合自身发展阶段的金融支持模式。

当前全球正经历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等前沿技术的突破正在重塑制造业竞争格局。在此背景下,《意见》的实施效果不仅关系到我国制造业竞争力提升,更将影响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势。特别是在关键技术领域,金融支持的精准性和持续性将直接决定突破的成效。

从长远看,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需要建立更加市场化的长效机制。一方面要通过完善资本市场功能,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另一方面要培育专业化的金融机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要形成金融与产业良性互动的生态系统,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随着政策落地,预计将催生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企业,推动我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但这一过程不会一蹴而就,需要保持战略定力,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最终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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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研究院院长 主要关注银行、消费金融领域市场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