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N机构不能成为网红主播的“避税港”

经济观察报 关注 2025-09-19 13:56

9月19日,税务部门集中曝光了2起MCN机构和1起网络主播涉税违法案件。

其中1家MCN机构因未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被处罚,1家MCN机构因虚列成本偷逃税款、未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被查处,1名网络主播通过隐匿收入偷逃税款被处罚。

这些案例的公布也意味着,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无论是网络主播、MCN机构还是平台内经营者,都必须坚守合规底线,勿踩法律红线。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MCN机构作为培育网络主播并连接商家和直播平台的关键枢纽,实现了规模化快速发展。根据《中国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发展报告(2024—2025)》显示:截至2025年5月,根据行业调研、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综合测算,MCN机构数量近2.9万家,相较2024年增加约2200家。

MCN机构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从税务部门今年公布的一系列案件来看,部分MCN机构为降低运营成本、争夺主播资源,虚化代扣代缴职责,将“避税”作为吸引主播的手段。他们通过拆分收入、虚构业务、设立空壳公司等手段,帮助主播逃避纳税义务,甚至自身也通过虚开发票抵扣税费,形成“双向逃税”的恶性循环。

MCN机构并非简单的“中介角色”,它既是网络主播收入的核算者,也是税收代扣代缴义务的法定承担者,其职责的履行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更深刻影响着网络主播的职业发展、直播平台的规范运营以及整个行业的健康生态。

在直播行业蓬勃发展的当下,网络主播成为备受瞩目的焦点群体。他们活跃于直播带货、娱乐互动等多元舞台,吸引了大批粉丝,拥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然而,一些网络主播却在高收入和粉丝的追捧下迷失了方向,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从这次曝光的案件中可以看出,部分网络主播存在“隐匿收入就可逃税”的错误认知:有的通过私人账户收取打赏、佣金,隐瞒真实收入;有的注册个体工商户,通过乔装打扮、隐匿收入伪装成小规模纳税人进行虚假申报;还有的与MCN机构串通,少缴不缴税款。这些行为不仅导致国家税款流失,还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重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税务部门持续对网络主播偷逃税进行依法查处并曝光,既是对违法者的一种警示,也是对守法经营者的最好保护,让每个经营主体都能在公平的赛道上竞争;同时,更是对平台经济的治理和规范,有利于持续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供参考、交流,不构成任何建议。
财税与环保新闻部主任 长期关注宏观经济,财政和货币政策领域。主要关注财税、审计、环保、基建以及PPP等方向。线索请联系:dutao@ee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