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金汇信托两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批

2025-11-18 14:26

11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核准阎淬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朱燕建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根据批复,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文章来源:北京商报岳品瑜 实习生 岳雯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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