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指引》发布

经观智讯2026-02-26 11:00

经济观察网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记者今天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了《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指引》,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执业档案管理、信息公示等管理制度,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

《指引》给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划出了清晰的“红线”和“底线”。明确要求, 从业人员应当独立于其从事的检验检测活动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专业判断的因素影响,保证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报告真实、客观、准确。

从业人员遇到:他人授意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样品的采集、储存、标识、制备以及检验检测的环境、设施等基础条件不符合规定,可能影响检验检测结果准确性或者导致安全生产风险等情形时,应当予以拒绝,并立即向所在机构报告。不得有索取、收受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七种行为。

《指引》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检验检测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信息管理。通过资料核查、能力测试、能力验证等方式,对从业人员持续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场监管总局将适时建立全国统一的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禁止从业名录。

《指引》还明确从业人员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授意、误导、引诱其违法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主动举报并提供关键线索或者证据、协助案件调查的从业人员,如其本人参与相关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配合调查表现等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