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未及时披露2025年业绩预亏公告,遭上交所通报批评

经观智讯2026-05-12 16:20

经济观察网 春光科技因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于2026年5月6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通报批评

核心违规事实:
根据上交所查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按规定应在2026年1月31日前(即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但公司迟至2026年4月10日才发布《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及致歉公告》,预计归母净利润亏损800万元至1150万元。该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未能及时向市场揭示业绩亏损风险。

处罚对象:
除公司本身外,时任董事长陈正明、时任总经理陈凯、时任财务总监吕敬、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明骏也因未能勤勉尽责被一并通报批评。该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诚信档案

股票近期走势:
截至2026年5月12日收盘,春光科技股价报33.25元,当日下跌6.10%。自4月28日以来,股价区间振幅较大,达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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