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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衍生品纠纷 外资涉"无照经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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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6
袁朝晖 康怡

经济观察报 记者 袁朝晖 康怡 妥协!

这是中国央企与外资银行之间因金融衍生品而引发的交易纠纷寻求解决的途径。

本报获悉,对于央企衍生品交易亏损部分,企业希望外资银行可以承担部分损失,而各大外资银行通盘考虑其在中国业务发展的前景后也都愿意就此进行接洽。

很多参与衍生品设计和销售的外资银行人士表示,50%将是最高赔偿上限。

不过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消息人士向本报透露,相关管理部门认为外资银行在中国销售的绝大部分金融衍生品涉嫌“无照经营”,如这一事实成立,外资银行将遭受更大的损失。

据本报了解,高盛、摩根斯坦利、JP摩根大通、瑞士银行等外资金融机构均在中国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承担损失

“你不要再给我打电话说这个产品了,我现在手头的损失还不知道怎么办呢。”

这是一家外资银行金融产品部的人员最近频繁遭遇的窘境。

他介绍说,自从国资委9月份表示支持一些中央企业对衍生品合约交易对手保留追索权以及采取进一步法律诉讼的权利后,各大央企相关业务的负责人几乎都“处在停滞和观望”的态度。

“还有一些公司的相关业务负责人都已经发生了更换,沟通不是很畅通。”该人士表示。

实际上,各大外资银行对目前的情况始料不及,特别是一些深谙中国监管和公司运营的外资银行认为 “很受伤”。

受金融危机影响,去年中国曝出一系列央企在金融衍生品中的巨额亏损事件,这些亏损产品主要集中在燃油保值和货币对冲方面。本报获悉,中国远洋 (601919.SH;1919.HK)所持FFA(远期运费协议)约有40亿元浮亏。东方航空(600115.SH;0670.HK)航油套期保值公允价值损失约62亿元,中国国航(601111.SH;0753.HK)2008年在石油价格套保交易中亏损11亿美元,占其全年亏损总额的80%。此外,中国中铁(601390.SH、0390.HK)和中国铁建(601186.SH;1186.HK)出现大额汇兑损失等。

由于企业本身的损失以及此前国资委展开的央企衍生品交易状况摸底调查,部分央企提出了和外资银行商讨解决方案,减少实际损失的办法。但是,有投行认为中国国企意图“毁约”,谈判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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