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企衍生品纠纷 外资涉"无照经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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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国资委表明称,近期从事油料结构性期权交易业务的部分中央企业向交易对手致函,表示鉴于对该项业务的内部调查正在进行,其保留追索权利。
此后,“谈判并不顺畅”,一外资银行人士直言告诉本报。他表示,随着时间推移,外资投行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一些合约已经到期,谈判一直没有结果恐怕会影响我们在中国的其他业务。”
某外资银行中国业务负责人也认为此纠纷与他们在中国的其他业务是有联系的,“我觉得现在的态势是,大家都知道这样下去没有好处,也许中国政府会通过其他补偿方式来解决合同的纠纷。”
知情人士称,现在外资银行希望尽快解决的态度越来越明确,并已开始就赔偿问题与央企进行接洽。不过,很多参与衍生品设计和销售的外资银行人士表示,50%将是赔偿的最高上限。
对于此说法,国资委人士表示,现在国资委并没有得到相关的消息,而且国资委也从未和外资银行有过直接接触,主要还是企业本身在谈,因此对目前达成的协议并不是很了解。
谁更有利?
不过,目前双方态度仍很微妙,对于外资银行而言,中国央企的做法几乎没有任何先例可以参照使用。而对央企来说,也是两难处境。
对于央企来说,“你说维权也好,保留追索权也好,买方肯定是有这个权利去做,但是我认为要看所签的这个合同是否合法合规,还有对方销售的时候有没有违规,比如放大好处、存在风险不说、误导等。在实际操作中、理论上,我没见过太多的违规的事情,销售的时候,你选择投行,你要说完全说很透,因为这些产品是投行开发的,他要销售给企业,要说很透。所以这个事情本身没有什么问题。我认为一切都有个合同,根据执行情况来判断,有仲裁、有法律。”一位为多家央企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指出,“追索难度很大。”
对此,接近国资委的人士坦陈,国资委也承认并不了解衍生品市场,也缺乏专业的技术人员,因此也很难做一个正确的判断。“他们认为还是要尽量谨慎,也就是说宁愿不做,也不要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当然他们的看法和金融业的看法肯定会有偏差、会有些不一样的。”
同时,接近央企的消息人士还透露,国资委对进行不合规操作的央企管理层进行问责工作已经展开。
华联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朱锋称,场外衍生品本身就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文本,尽管有的文本的确很长,但是只要签了,反悔就是一种违约的行为。从法律上讲,这是没有道理的,不能因为亏损就不认账。
事实上,央企做法的一些不利的影响已经在国际市场上显现,有知情人士透露,外资银行已经在计划对希望达成此类对冲安排的中国公司要求更高的价格,包括要求更高金额的抵押品以支持任何未来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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