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资产、运营今年将实行理事会托管
温淑萍
2011-03-09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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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温淑萍  7日晚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工作安排。

本网获悉,今年的医改将把公立医疗机构的资产、财务监管、绩效考核,及医院主要负责人安排等工作,都托管到新成立的管理机构内,该机构将代替政府进行部分职能的履行。 

2011年是完成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三年任务的攻坚之年,也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力争在体制机制综合改革等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是今年医改要完成的工作内容。 

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涉及多方面利益的调整,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为了走好这不改革的棋,推动试点城市在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推进营利性

非营利性分开等重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方面积极探索,成为2011年医改的工作内容。 

据了解,为了推进管办分开,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今年将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者理事会,来履行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绩效考核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任用。 

同时,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院长及医院管理层薪酬制定,及公立医院的定位和发展建设、投融资行为的监管,强化预算、收支、资产、成本核算与控制等财务管理的监管的权力都由该机构或理事会行使。

据了解,该机构或理事会将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政府办医机构代表、医院职工代表、服务对象代表、专家学者等人士构成,该结构的成立主要推动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 

同时,在今年的医改中,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均由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 

在这三统一中,将逐步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医疗服务标准、规范和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医疗服务行为、质量安全和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测监管。 

此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被要求,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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