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8·16”爆炸事故责任人受到处理
张然
2010-08-18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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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然 据新华网报道,日前,黑龙江伊春“8·16”爆炸事故责任人受到处理。乌马河区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区长赵维强已被免职;对该起事故负有监管责任的乌马河区安监局局长程传信也被免职。

乌马河区安监局安检员刘纯亚因涉嫌玩忽职守犯罪,已被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还依法对在这起事故中负有重大责任的烟花厂厂长金朝相,负责生产的副厂长周世吉予以刑事拘留。

另据了解,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伊春市华利实业有限公司振兴烟花厂“8·16”重大事故调查组已经开展工作。

调查组组长、黑龙江省副省长孙永波说,调查组会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及直接经济损失,分清责任,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对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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